一認證機構一階段未到生產地址、二階段未審外部產品檢測報告被罰10.2萬
2024年7月10日,湖北省武漢市江夏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做出行政處罰,萬佳標準認證(湖北)有限公司因一階段未到生產經營地,未審核第三方產品質量檢測報告,銷售合同與實際不符,近一年未進行應急演練,罰款9.5萬,沒收違法所得0.7萬,合計10.2萬。違法事實:初步審查,當事人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款規定,為查清事實,2024年5月21日報經批準,對當事人立案調查,現已調查終結。經查:一、當事人于2024年4月1日對武漢漫修達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注冊地址(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22MB地塊南太子湖創新谷6A號樓208)進行QES三體系第一階段審核,并未到達該公司實際生產經營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