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本辦法適用于符合《北京市新增產業的禁止和限制目錄》(最新版),在延慶區進行工商注冊、稅務登記,并開始繳納稅款的高新技術企業。
第二條鼓勵專精特新企業高質量發展。對首次獲得北京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稱號的企業,給予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首次獲得北京市專精特新“小巨人”稱號的企業,給予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首次獲得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稱號的企業,給予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單個企業不重復享受,晉級享受差額獎勵。
第三條支持高新技術企業創新發展。建立“筑基擴容”“小升規”“規升強”重點企業清單,加強精準輔導服務。對首次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給予10萬元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