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瑯琊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瑯琊區關于推動農業高質量發展促進鄉村產業振興的若干政策(試行)》已經區七屆人民政府第49次常務會議研究同意,現正式印發,請認真貫徹執行。
2024年4月29日
瑯琊區關于推動農業高質量發展促進
鄉村產業振興的若干政策
(試行)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三農”工作的重要論述和系列重要講話指示批示精神,加快推進我區農業高質量發展,促進鄉村產業振興,制定本政策。
1.支持近郊特色產業發展。對當年種植5畝以上的滁菊,種植500畝以上的芡實,新增20畝以上的小南瓜、葡萄、草莓的,每畝補助50元。
2.支持種業發展。種業持證企業,通過國家、安徽省審定和鑒定的農業動植物新品種,一次性給予10萬元的獎補。鼓勵林木新品種和良種選育,通過國家、省級審定和鑒定的林業新品種,一次性給予3萬元的獎補。
3.支持設施農業建設。新建連棟塑料膜溫室(跨度≥8.0m,檐高≥3.0m,開間≤4.0m),用于蔬菜等生產的,每平方獎補20元。新建連棟玻璃溫室(跨度≥8.0m,開間4-5m,檐高≥4.0m),每平方獎補100元。
4.支持農產品加工業發展。對發展滁菊、芡實等農產品加工的新型經營主體,按照當年新增固定資產投資達到 50萬元,不超過100萬元(不含)的,補助3萬元;達到100萬元,不超過200萬元(不含)的,補助5萬元;達到200萬元以上的,補助8萬元。
5.支持肥水一體化項目建設。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果蔬基地面積在100畝及以上(其中大棚設施面積達30畝)、糧油面積在300 畝以上,按實施肥水一體化系統投資的20%予以補助,最高不超過10萬元。
6.支持品質提升。支持農產品品牌創建。對新獲得安徽名牌農產品、全國名特優農產品、中國名牌農產品稱號的企業,分別一次性補助3萬元、5萬元、6萬元。對當年建成省級、國家級糧油、果蔬、畜牧、水產等數字農業工廠的,分別一次性補助3萬元、8萬元。支持綠色食品、有機產品認證,每個主體獎勵2萬元,每增加一個產品增補0.5萬元;對綠色食品續展、有機產品再認證的企業,每個企業分別獎勵1萬元。
7.支持示范創建。對新創建市級、省級、國家“一村一品”示范村鎮,每個分別獎勵2萬元、5萬元、10萬元。新獲得市級、省級、國家級休閑農業與鄉村旅游示范點(基地)稱號的,分別補助2萬元、5萬元、8萬元;新獲得省級、國家級“一鎮一特 ”“一村一品 ”“中國美麗休閑鄉村 ”等專業示范村稱號的,分別補助3萬元、5萬元。
8.支持品牌宣傳推介。對在農業農村部、省、市、區組織的農產品展示展銷會上,專題開展我區農產品公共品牌推介、廣告宣傳,給予全額補助。對參加的農產品交易會(展銷會、博覽會)的主體,省內每次0.3萬元、省外每次0.6萬元;對當年參加省部級展銷會且獲金獎的,每個獲獎產品一次性獎勵1萬元。
9.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本區農業企業新評為市、省、國家級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的,分別補助 2萬元、5 萬元、8萬元;新入規企業的,每家補助3萬元。新評定為市級、省級、國家級示范家庭農場或農民合作社的,分別補助 1 萬元、2 萬元、3萬元;區每年評選高質量發展示范家庭農場、合作社10個以內,每個補助 1 萬元。
本政策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暫定一年。由區財政統籌各級資金,用于支持近郊特色農業發展。根據工作需要,適時進行調整,具體由區農業農村局會同有關部門解釋實施。本政策條款與區委區政府制定的其他政策有重復或交叉的,按照“從優不重復”原則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