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經濟技術開發區、生態科技新城、蜀岡—瘦西湖風景名勝區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公司),市各直屬單位:
《關于促進全市生物醫藥和新型醫療器械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政策意見》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揚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3月16日
(此件公開發布)
關于促進全市生物醫藥和新型醫療器械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政策意見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政府印發關于促進全省生物醫藥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和市第八次黨代會精神,持續完善產業鏈布局,不斷增強企業核心競爭力,加快構建具有更強創新力、更高附加值、更安全可靠的現代生物醫藥產業,打造在全省有影響力的產業集群,特制定本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以推動產業鏈現代化和產業基礎高級化為導向,實施產業倍增行動計劃,優化醫藥產業空間布局,培育產業鏈主導企業,推進生物醫藥和新型醫療器械產業智能化、綠色化轉型升級,打造創新型、高質效、可持續發展的現代生物醫藥和新型醫療器械產業集群。
二、總體目標
到2025年,生物醫藥和新型醫療器械產業規模以上企業開票規模占全市規上工業比重達到3.5%左右,力爭達到350億元。創新藥物和高端醫療器械規模占比顯著提高,生物藥和中藥創新發展、精準醫療、智慧醫療、醫養融合等新業態取得突破。打造一流營商環境,構建生物醫藥產業創業投資體系,推動我市生物醫藥產業成為全省生物醫藥板塊的重要組成部分。
三、發展重點
1.生物醫藥:鼓勵企業圍繞抗體、重組蛋白及多肽藥物、動物疫苗、基因及細胞治療等重點領域加快創新研發和產業化步伐,形成一批生物藥領域的新藥成果。圍繞急性傳染性疾病及惡性腫瘤、心腦血管、艾滋病、白血病等重大疾病領域,開發新靶點、新作用機制的創新藥、高質量仿制藥和原料藥,提升化學藥綠色發展水平。加快臨床急需、新專利到期藥物的仿制藥開發,結合仿制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提高仿制藥質量水平。在具備承載力的地區,發展特色原料藥和專利原料藥,支持原料藥生產企業向下游高端制劑延伸。
2.新型醫療器械:圍繞醫用耗材、高性能診療設備、保健康復裝備等重點領域,積極推進構建覆蓋設計、研發、臨床、產業化、保健康復服務等全方位發展體系。鼓勵產品同質化企業間兼并重組,打造1-2家一次性醫用耗材生產龍頭企業。鼓勵和引導企業由低值耗材向高值耗材和高端診療設備發展,重點發展醫療影像、體外診斷、心腦血管介入、骨科介植入材料、新型人工肌腱、人工神經、仿生皮膚組織等高端醫療裝備和高值醫用耗材。
四、加強政策支持
(一)支持研發創新
1.加快創新平臺建設。支持國內外知名高等院校、醫療機構、高層次人才團隊來揚建設重大創新平臺,由市、縣(市、區)兩級財政按照“一事一議”方式給予支持。對建成并已實質性運作的新型研發機構,按照其新增總投入的10%,最高不超過500萬元擇優予以支持。大力培育生物醫藥領域技術創新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等研發機構建設,加大對重點實驗室建設的支持力度,對創成國家重點實驗室的,一次性給予不超過1000萬元獎補,創成省部級重點實驗室的,一次性給予不超過200萬元獎補。〔責任單位:市科技局、發改委、工信局、財政局等〕
2.支持創新藥品和醫療器械研發。對我市企業已完成I、II、III期臨床試驗階段的創新藥物項目(藥品注冊分類為中藥I類、化學藥I類、生物制品I類),根據不同研發階段實際投入臨床研發費用,按不超過20%的比例,分別給予不超過50萬元、100萬元和150萬元的資金支持。對完成II、III期改良型新藥項目(藥品注冊分類為中藥2類、化學藥2類、生物制品2類),根據不同研發階段實際投入臨床研發費用,按不超過20%的比例,分別給予不超過50萬元、100萬元資金支持。對完成Ⅲ類醫療器械實驗室樣機/樣品的開發,并取得至少2項發明專利進行實質審查的,對完成Ⅲ類醫療器械工程化樣機/樣品的開發,并取得國家認可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型檢報告的,對完成Ⅲ類醫療器械注冊臨床評價,提交注冊申請取得醫療器械注冊證書并承諾在揚投資生產的,根據不同研發階段實際投入研發費用,按不超過20%比例,分別給予不超過25萬元、50萬元和75萬元一次性資金支持。〔責任單位:市工信局、科技局、財政局等〕
(二)推動產業發展
3.重大項目認定。建立市領導掛鉤聯系服務制度,予以項目“綠色通道”待遇,優先推薦申報各級人才類、科技類、商務類、產業類等專項。在生物醫藥和新型醫療器械產業市級重大項目認定上,將研發投入和凈化車間改造費用列入項目設備投資認定。在確保產業集聚區環境質量安全的前提下,在縣(市、區)范圍內將其他產業削減的氮、磷等指標,優先向生物醫藥類項目傾斜。〔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工信局、生態環境局等〕
4.推進項目建設。在本市取得藥品注冊申請且在大市范圍內實施產業化的項目,對于項目總投資1億元以上,5億元以下的,按固定資產實際投入的10%予以資助,每個企業資助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項目總投資5億元以上的實行“一事一議”。在本市取得第II、III類醫療器械注冊證,且在大市范圍內實施產業化的項目,項目總投資2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按固定資產實際投入的10%予以資助,每個企業資助最高不超過500萬元;項目總投資1億元以上的實行“一事一議”。〔責任單位:項目所在縣(市、區)政府〕
5.推動技術改造。支持生物醫藥和新型醫療器械企業圍繞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服務化方向實施技術改造,適當降低技術改造設備投入門檻,對符合條件的按照市先進制造業技術改造獎補政策支持。〔責任單位:市工信局、財政局等〕
(三)支持推廣運用
6.鼓勵開拓國際市場。對新取得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FDA)、歐洲藥品管理局(EMA)、歐盟歐洲統一(CE)、日本藥品醫療器械局(PMDA)等機構批準獲得境外上市銷售資質的藥品和III類醫療器械,每個產品給予不超過50萬元資助,II類醫療器械每個產品給予不超過10萬元資助。對年度出口規模首次達到50萬美元以上的企業,再給予不超過10萬元獎勵,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200萬元。〔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商務局、財政局等〕
7.推進拓展國內市場。大力指導幫助我市醫藥企業將符合條件的創新藥品和醫療器械及時申報掛網、應掛盡掛,推動創新產品成果轉化,促進醫藥產業創新發展。積極推薦我市醫藥企業創新藥品納入國家醫保藥品目錄,支持國家醫保談判藥品在我市落地落實,加快惠及更多需求人群。
(四)鼓勵做大做強
8.鼓勵企業規模做大。對我市生物醫藥和新型醫療器械生產企業主營業務年開票銷售首次達到1億、5億元、10億元的,分別給予不超過50萬、100萬、20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工信局、財政局等〕
9.培育創新型領軍企業。落實《揚州市推進高新技術企業高質量發展(2021-2023年)的若干政策》,對在有效期內的生物醫藥等高新技術企業,企業研發投入占主營銷售收入比例近三年持續保持在4%以上,上一會計年度企業開票收入在5億元以上,其中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比70%以上,有效發明專利達5件以上,市財政按一定比例給予獎勵,用于企業進一步加大研發投入。〔責任單位:市科技局、財政局、工信局、市場監管局等〕
(五)鼓勵人才引進
10.積極引進高層次人才。對引進的生物醫藥產業領軍人才(團隊),可申報市“綠揚金鳳計劃”,經評審,對頂尖人才按“一事一議”,三年內給予最高5000萬元資助;對創新創業團隊給予最高1000萬元資助;對創新創業領軍人才給予最高300萬元資助;對優秀博士二年內給予6-15萬元資助。符合相應條件的,積極推薦申報省“雙創計劃”和國家人才計劃。〔責任單位:市人才辦、人社局、財政局等〕
11.鼓勵青年人才落戶。對大學生應邀來揚參加生物醫藥行業招聘會等人才交流活動,或在我市赴外招聘會上達成就業意向后來揚面試的高校畢業生,給予每人1000元一次性面試補貼。對在揚高校應屆畢業生(本科及以上)留在揚州生物醫藥企業工作、外地高校揚州籍應屆畢業生(本科及以上)回揚州生物醫藥企業工作的,給予每月500元的專項補貼,補貼期限3年。對在我市生物醫藥企業就業的非揚州籍高校應屆畢業生(本科及以上)每年可享受2000元探親交通補貼,補貼期限3年。對我市生物醫藥企業每年新引進35周歲以下的全職博士(正高職稱)、碩士(副高職稱、高級技師)、本科(技師)、大專(高級工),三年內分別給予每月3500元、1500元、1000元、500元租房補貼。對市區生物醫藥企業新引進35周歲以下全職博士(正高職稱)、碩士(副高職稱、高級技師)、“雙一流”高校本科、普通本科(技師)5年內在揚首次購買住房一次性分別給予30萬元、15萬元、7萬元、5萬元購房補貼。〔責任單位:市人才辦、人社局、財政局等〕
12.支持重點企業引進人才。支持我市生物醫藥重點企業設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對新建成國家級、省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分別給予25萬元、15萬元獎勵。企業博士后站點每引進1名博士后研究人員,分2年給予15萬元人才補助。從我市生物醫藥重點企業遴選優秀青年人才納入市“英才培育計劃”,培育期內每人每年安排1萬元專項經費,對獲得省級以上項目經費支持的培養對象給予最高20萬元的跟獎跟補。為生物醫藥等產業人才開辟職稱評審綠色通道,符合條件的可直接授予相應職稱。支持我市生物醫藥重點企業與技工院校開展“訂單班”“冠名班”合作,有針對性地打造企業急需緊缺技能人才“蓄水池”,按企業簽訂協議并支付給院校合作費用的50%予以補助,最高不超過10萬元。發揮企業用人主體作用,對民營生物醫藥企業引進年薪30萬元以上的急需緊缺科創型人才,按照當年度人才個稅繳納額給予企業一次性引才補貼。〔責任單位:市人才辦、人社局、財政局、稅務局等〕
(六)加大金融支持
13.推動設立產業基金。以市場化方式參股或設立涵蓋項目落地、股權投資、新藥引進等領域的生物醫藥產業基金,投資并促成相關創新項目落戶揚州。加大對初創型生物醫藥企業的支持力度,重點支持新藥、創新醫療器械項目及生物醫藥產業園區建設,被投項目在審評審批、藥品監督管理等方面納入市、區有關部門綠色通道、優先辦理。〔責任單位:市財政局等〕
14.鼓勵企業多渠道融資。積極鼓勵各金融機構利用創新的金融工具,促進本市生物醫藥產業發展。引導各類金融資本加大對生物醫藥企業或機構的投資力度,支持優質生物醫藥企業充分利用境內外多層次資本市場上市掛牌融資,拓寬直接融資渠道。對在資本市場實現IPO的生物醫藥類企業,對照《市政府關于支持企業利用資本市場推進高質量發展的意見》給予相應的獎勵扶持。〔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等〕
五、優化服務保障
1.健全推進機制。建立推進市生物醫藥產業高質量發展聯席會議制度,繼續深化完善市領導掛鉤聯系制度,每年召開一次工作推進會,開展一次專題調研活動,每季度召開一次協調會,研究制定相關政策,協調解決重大事項,推動落實各項目標任務。〔責任單位:市工信局、科技局等〕
2.組建產業聯盟。整合我市相關協會、學會、醫療機構、科研院所、重點企業等各類資源,組建揚州市生物醫藥產業聯盟,構建具有揚州特色的生物醫藥產業生態圈,負責戰略研究、產業分析、技術預測和項目咨詢等工作。〔責任單位:市工信局、科技局等〕
3.加快審評審批。全力推進藥品、醫療器械審評審批對上爭取力度,對符合條件的企業申報新藥和創新醫療器械建立對接服務機制,鼓勵支持專業園區設立創新服務站,培育注冊申報服務專員隊伍,為企業提供常態化咨詢服務,為我市藥品和醫療器械注冊申報營造更加便利的環境。〔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省藥監局揚州檢查分局、園區所在縣(市、區)政府〕
統籌現有市級相關專項資金,加大對生物醫藥產業資金支持力度,鼓勵各地出臺促進生物醫藥產業加快發展的政策意見,有效形成市地聯動、地方為主和社會資本投入的資金支持機制。本政策意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如本政策意見與我市其他同類政策意見有重復的,按照就高、不重復原則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