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屬各單位: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鄉村全面振興的決策部署,以確保糧食安全、確保不發生規模性返貧為底線,深化科技強農、機械強農“雙強”行動,大力提升“土、特、產”發展水平、“和美鄉村”建設水平、鄉村治理水平和“新農人”能力水平,推動鄉村全面振興取得新成效,農業農村現代化邁上新臺階,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推進農業“雙強”行動
(一)支持現代種業振興發展。加大種業龍頭培育,對市內種業企業選育并經省級以上審定(登記、認定)的新品種,每個品種給予20萬元獎勵;對新列入國家、省級育繁推一體化種子企業和省級種業陣型企業的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獎勵;對通過驗收的市級農作物新品種展示基地,每個給予10萬元獎勵。支持市級特色種質資源庫(圃)建設,對經過市級特色種質資源庫(圃)認定、按要求開展種質資源管理的,每年給予最高10萬元的獎勵。支持中藥材、茶葉等歷史經典產業傳承發展,開展中藥材等地方特色種質資源的普查和保護,培育一批良種繁育基地,建設一批優質生產基地。
(二)加強農業科技攻關。立足農業種養領域關鍵、共性技術,圍繞先進適用農機裝備制造、農業產業化信息化等領域,對重大科技攻關項目實行“揭榜掛帥”,實施期限為3年,每個項目給予最高200萬元的經費補助。對牽頭成功揭榜農業領域的省級“尖兵”“領雁”攻關計劃項目的,給予100萬元獎勵。對以第一完成人、受聘單位為第一申報單位獲省科技獎一、二、三等獎的,按省獎金額1:1給予最高50萬元獎勵。(市科技專項資金)
(三)加強農業科技服務平臺建設。對新通過省級農業科技園區驗收的給予100萬元獎勵,對列入國家級建設的再給予200萬元獎勵。鼓勵和支持國內外高校、科研院所或企業來臺設立新型農業科技研發機構,對新獲批省級重點農業企業研究院的給予200萬元獎勵。(市科技專項資金)
(四)加強農業科技研究和推廣。圍繞省市主推品種、先進適用技術和綠色高產優質品種,開展市級高質量農業科技展示基地培育,通過市級驗收的每個給予最高20萬元獎勵。立項扶持農業先進適用技術集成研究和典型推廣項目,每個給予最高40萬元獎勵。支持校(院)地合作項目,推動農業科技研發與成果轉化、農業新品種新技術新模式新機具推廣和農業產業轉型升級等。支持開展農業技術推廣試驗和農業產業創新模式項目建設。
(五)推進提升農業機械化水平。加大先進適用農機具推廣力度,鼓勵各地對推動主導產業、丘陵山區農業發展的農機具加大補貼,對引進推廣的首臺(套)新型農機具提高購機補貼額度;加快推進農業領域“機器換人”,對通過省級驗收的農機服務中心、全程機械化應用基地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獎勵。大力提升水稻生產綜合機械化水平,對水稻機械化栽植給予生產主體(或農戶)每畝100元作業補貼。
(六)推進提升農事服務化水平。支持農事服務中心統籌布局、聯動建設,優化運行機制、提升服務能力,對通過星級評定、運行規范的省級現代化農事服務中心,按獲評五星、四星、三星的分別給予40萬元、30萬元、2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于通過星級評定、運行規范的區域性農事服務中心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
(七)支持發展低空智慧農業。引導社會資本投入農用無人機研制、應用等領域,推動低空飛行器在農業領域應用,探索發展“低空+農產品物流”,積極拓展植保、播種、施肥、監測等農業生產低空應用場景,重點支持植保無人機在農業生產領域的推廣應用。
二、加快鄉村“土、特、產”發展
(八)支持打造鄉村“土、特、產”產業鏈。支持農產品“三品一標”四大行動,大力推動優質農產品生產基地建設,提升臺州地產農產品品質,對新認定的省級及以上優質農產品生產基地給予3萬元獎勵;支持實施鄉村“土、特、產”“十鏈百億”行動,對列入省級全產業鏈名單的給予200萬元獎勵;推動農業龍頭鏈主企業培育,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市級農業龍頭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10萬元獎勵;支持發展農家樂等鄉村新產業新業態,培育農家小吃等鄉土特色產業。深化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支持新建或改擴建一批農產品產地倉儲保鮮、產后商品化處理設施、農產品初加工和農副產品精深加工、數字農業工廠項目,對投資額100萬元以上的按投資額的50%、最高150萬元給予補助;對通過省級數字農業工廠認定的給予30萬元補助。
(九)支持農業農村品牌培育和農產品宣傳推廣。加大農產品區域公用品牌“臺九鮮”的培育力度,對品牌市場推廣、營銷渠道構建等各項業務給予經費保障。對獲得“臺九鮮”首次、續展授權的生產經營主體分別給予2萬元、1萬元獎勵。對經授權并規范使用“臺九鮮”品牌標識包裝的生產經營主體,每年給予印制費用的30%、最高10萬元獎勵,連續獎勵3年。對參加農業農村部門組織或參與的展示展銷活動的參展主體,按市、省、全國、國際性活動分別給予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獎勵。對獲評省級別及以上農產品品牌、鄉村美食金獎(或同等級別)榮譽的主體,每個產品分別給予2萬元、1萬元獎勵。支持在市內外開設“臺九鮮”品牌體驗店或城市展示廳,每年給予銷售額的10%、最高50萬元獎勵。支持開設冠名“臺九鮮”的直營或加盟連鎖門店,分別給予5萬元、2萬元一次性獎勵。支持在電商平臺開設“臺九鮮”授權店,每年給予銷售額的3%、最高30萬元獎勵。對舉辦冠名“臺九鮮”的活動每場給予10萬元獎勵。支持“臺九鮮”商標持有主體承擔品牌日常管理和行業服務功能,每年按任務給予獎勵。
三、支持鄉村建設
(十)支持和美鄉村建設。縱深推進農村人居環境革命高水平覆蓋,實施農房改造、管線序化、村道提升“三大行動”,對市級立項并通過驗收的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項目按投資額的50%、最高200萬元給予獎勵。片區化組團推進全域和美鄉村建設,對通過驗收的市級和美鄉村精品片區按實際投資額的50%、最高1000萬元給予獎勵。加強歷史文化村落保護利用,對通過驗收的省級歷史文化村落的重點村按投資額的50%、最高200萬元給予獎勵,對通過驗收的省級歷史文化村落的一般村給予20萬元獎勵。支持文明鄉風建設,鼓勵開展具有農耕農趣農味的群眾性文化體育活動。
四、支持農民共富
(十一)著力推進強村富民集成改革。支持社會各界力量和智力資源參與“三農”發展研究,支持研究具有較高決策參考價值的課題項目。支持村集體利用當地資源和閑置資產發展鄉村產業、建設公共事業項目,對村集體整村盤活閑置農房或統一盤活農房10宗以上用于發展鄉村產業、公共事業的,按實際盤活利用最大面積給予200元/平方米、最高30萬元補助。深化農村生產供銷信用“三位一體”改革,支持開展縣級為農服務綜合平臺建設。
(十二)銜接推進鄉村振興。支持農村基層組織建設,提升鄉村治理水平。根據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任務需要,按照《臺州市財政局臺州市農業農村局臺州市鄉村振興局關于印發臺州市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臺財農發〔2022〕2號),支持縣(市、區)補齊必要的農業農村短板相關項目。支持黨建引領“共富工坊”建設擴面提質增效,促進低收入農戶群體就業增收。支持全市建檔立卡低收入農戶“臺州利民保”提額提標,增強醫療保障,降低因病返貧風險,促進共同富裕。鼓勵各地因地制宜出臺基礎性、普惠性、兜底性政策,確保不發生規模性返貧。
五、培育壯大“新農人”隊伍
(十三)支持現代“新農人”培育行動。支持打造“臺農育”綜合服務平臺,著力破解縣(市、區)在“新農人”培育行動中高端資源要素對接難問題,對智庫聯盟、金融聯盟及平臺的其他各類載體予以獎勵。打造“新農人”(農創客)創業孵化載體,對認定的省級現代化農創園給予30萬元建園獎勵。支持鄉村人才振興“四鏈”融合發展集聚區建設,對認定的省級“四鏈”融合發展集聚區給予100萬元獎勵。持續深化農民大培訓,健全完善市、縣、鄉三級培訓網絡,統籌各級財政資金支持高素質農民培訓,對符合條件的“新農人”實行免費培訓,支持“新農人”參加鄉村產業振興“頭雁”培育項目。
(十四)支持“新農人”創業創新。支持開展“農創客點亮鄉村”行動,對“新農人”(農創客)創業創新項目給予利息和保費支持,并強化風險補償保障。支持打造“眾創鄉村·攜手共富”創業創新大賽品牌,定期舉辦市級“新農人”(農創客)創業創新大賽、“新農人”(農創客)創業項目大賽等,對獲得競賽一、二、三等獎的項目,分別給予3萬元、2萬元、1萬元獎勵;對“新農人”(農創客)在省級及以上創業創新大賽中獲得一、二、三等獎的項目,分別給予5萬元、3萬元、2萬元獎勵。
六、守牢穩產保供底線安全
(十五)持續保障糧油生產。根據“規模種糧補貼標準要高于上一年標準,連作晚稻補貼標準要高于早稻補貼標準”的原則,市、區兩級糧油生產扶持資金原則上繼續保持增長,市級資金通過因素法分配到各區,統籌用于糧油生產相關補貼,促進糧油的有效供給。推進水稻大面積單產提升行動,對符合要求的、畝產排名全市前3的水稻高產方主體分別給予10萬元、6萬元、4萬元獎勵;水稻畝產經省級認定為浙江農業之最的再給予10萬元獎勵。
(十六)支持保障性蔬菜基地建設。落實“菜籃子”市長負責制,支持蔬菜基地建設提升項目,按每個項目投資額的50%、最高100萬元給予獎勵。加強市級“菜籃子”蔬菜基地管理,對運行規范、達到績效的按規模大小給予5萬—10萬元獎勵。應急期間對完成應急保供任務的市級“菜籃子”蔬菜基地給予獎勵。
(十七)穩定生豬產能。支持生豬規范化規模養殖,穩定生豬產能,重點支持生豬產能調控基地建設,對經省級認定的調控基地每年給予30元/頭獎勵,最高不超過30萬元,應急期間對完成應急保供任務的基地給予獎勵。支持畜禽定點屠宰,確保肉產品供應安全。
(十八)支持科學施肥和健康土壤培育。持續開展“配方肥替代平衡肥行動”,支持配方肥購置補貼和推廣,提高科學施肥水平。聚焦健康土壤培育,開展耕地退化治理和綜合生產提升,支持實施有機肥增施、綠肥種植、秸稈還田等耕地質量保護與提升技術措施。大力支持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
(十九)推進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鼓勵引導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涉農企業等參與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對新、改、擴建的秸稈綜合利用的試點項目進行獎勵,標準為100元/噸,單個最高不超過80萬元。對新建或改擴建的省級標準化秸稈收儲中心,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
(二十)強化動植物疫情防控。推進強化動植物防疫體系建設,全面提升動植物疫病防控能力。建設完善防疫物資儲備庫,保障市級防疫物資儲備量能滿足2個疫點所需。支持獸醫實驗室建設改造及儀器設備更新,確保系統內獸醫實驗室達到生物安全二級水平。
七、推進保障機制化
(二十一)加大用地保障。各縣(市、區)原則上安排不低于年度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的5%用于鄉村重點產業和項目建設用地。鄉村全域土地綜合整治與生態修復工程產生的增減掛鉤節余指標,優先用于農業農村產業用地需求。以農、林、牧、漁產品初加工為主的農業產業項目,在確定土地出讓底價時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別相對應工業用地出讓價最低價標準的70%執行。支持探索片區集中供地方式和農業標準地改革;支持區域內主體聯建共享設施用地;支持養殖設施建多層建(構)筑,將農產品烘干晾曬、分揀包裝、保鮮存儲等納入設施農業用地管理范圍。
(二十二)加大金融支農。持續推進“三新”農村共富金融聯盟建設,促進“政、銀、擔、保”協同惠農支農。鼓勵支持各類金融機構拓展“三農”業務,創設鄉村產業發展專項服務產品。支持“臺富”系列金融惠農產品開發及推廣,支持探索開發地方特色農業保險。建立健全政策性農業信貸擔保體系,多措并舉激發金融機構服務鄉村全面振興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推動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聚焦小微和“三農”主體,切實發揮融資增信和風險分擔作用。
(二十三)優先保障財政投入。加強財政支農政策統籌優化和資金整合,強化項目績效管理,提升支農資金使用精準性和實效性。優先保障財政支農資金投入,構建農業農村高質量發展的多元化投入機制。
本意見適用于市區(含臺州灣新區),自2024年12月27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所涉財政資金獎勵類的由市級承擔,補貼類按現行財政體制承擔,資金除明確從市科技專項資金列支外由市鄉村振興專項資金列支。各縣(市)可結合本地實際制定獎補政策。上述規定如遇國家和省級相關政策調整的,按最新政策執行。
臺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2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