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我委牽頭出臺的相關政策,更好地推動我區工業高質量發展,區經濟信息委牽頭對《銅梁區促進工業高質量發展八條措施》(銅經信發〔2024〕22號)進行了修訂(主要是刪除第二條第二款對獲得區級“20強”“20快”稱號的獎勵),形成了《銅梁區促進工業高質量發展八條措施(征求意見稿)》,現面向社會廣泛征求意見。歡迎各界人士建言獻策,意見反饋途徑如下:
1. 電子郵箱:93422831@qq.com。
2. 傳真:023-45396823.
3. 郵遞信件:重慶市銅梁區經濟信息委辦公室(重慶市銅梁區金川大道388號)。
意見反饋截止時間:2025年3月20日(反饋意見時請注明聯系方式)
附件:銅梁區促進工業高質量發展八條措施(征求意見稿)
重慶市銅梁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2025年2月18日
(聯系人:毛賢泉,電話:023-45689009)
附件
銅梁區促進工業高質量發展八條措施
(征求意見稿)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二十大、二十屆二中全會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堅定不移大抓工業大抓產業大抓實體經濟大抓開放發展,加快發展先進制造業集群,結合我區實際,提出促進工業高質量發展八條措施。
第一條 轉型升級扶持
(一)對已投產工業企業實施的技術改造升級項目,已完成設備(含融資租賃設備)投資金額1000萬元以上,給予單個項目設備(含融資租賃設備)購置金額不超過10%且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的補助。(牽頭單位:區經濟信息委,配合單位:高新區管委會、各鎮街)
(二)對新獲得市級數字化車間、智能工廠認定的工業企業分別給予20萬元、4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牽頭單位:區經濟信息委)
第二條 成長壯大扶持
(一)首次成功申報為規上工業企業并正常生產經營的,納入規上統計次年起三年內,按第一年10萬元、第二年3萬元、第三年5萬元給予獎勵,期內下規則取消剩余獎勵,本措施廢止不影響剩余年度資金撥付。(牽頭單位:區經濟信息委,配合單位:高新區管委會、各鎮街)
(二)對首次認定為市級“專精特新”的工業企業,給予10萬元的一次性資金獎勵。對首次納入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給予50萬元資金獎勵,支持企業優先享受市級資金獎勵,若市級資金獎勵低于50萬元,不足部分由區級補足;若市級資金獎勵高于或等于50萬元,區級不再獎勵。(牽頭單位:區經濟信息委,配合單位:高新區管委會、各鎮街)
第三條 數字經濟扶持
對首次認定為數字經濟的規上、限上企業,給予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首次認定為戰略性新興產業的規上、限上企業,給予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同一企業不重復享受本條政策,非工業企業由行業主管部門參照執行)。(牽頭單位:區發展改革委、區經濟信息委、區大數據發展局、區商務委、區文化旅游委)
第四條 工業互聯網扶持
對獲得市級工業互聯網創新模式示范項目認定的工業企業給予10萬元一次性補貼。支持企業改造升級內網,應用 ERP、MES 等信息系統集成融合、云化改造和遷移,項目投資 50 萬元以上,按投資金額的 10%給予補助,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 20萬元且只享受一次。(牽頭單位:區經濟信息委,配合單位:區大數據發展局)
第五條 研發創新扶持
對首次獲得國家級制造業創新中心認定的牽頭單位給予300萬元的獎勵,對首次獲得國家級獨立法人新型企業研發機構、技術創新示范企業、工業設計中心認定的企業給予2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首次獲得國家級工業和信息化重點實驗室、企業技術中心、中小企業技術研發中心等研發創新機構認定的企業給予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首次獲得市級制造業創新中心認定的牽頭單位以及首次獲得市級獨立法人新型企業研發機構、工業設計中心等研發創新機構認定的企業,給予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首次獲得市級工業和信息化重點實驗室、企業技術中心、技術創新示范企業、中小企業技術研發中心等研發創新機構認定的企業,給予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牽頭單位:區經濟信息委,配合單位:區科技局)
第六條 綠色發展扶持
對新成功創建國家級綠色工廠、能效領跑者、水效領跑者、節水型企業的工業企業,給予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新成功創建市級綠色工廠、能效領跑者、水效領跑者、節水型企業的工業企業,給予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新成功創建的區級節水型工業企業,給予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牽頭單位:區經濟信息委,配合單位:區水利局)
第七條 軍民融合扶持
對獲得市級軍民融合發展專項資金補助的企業,區級在市級補助的基礎上進行100%的資金配套。(牽頭單位:區經濟信息委)
第八條 降本增效扶持
(一)對還貸出現暫時困難的企業,可納入區級轉貸應急周轉資金支持范圍,每天按0.1‰收取資金占用費,資金使用期限原則上不超過15個工作日。(牽頭單位:區經濟信息委、區財政局、區金融發展中心)
(二)對依法生產經營的制造業企業貸款余額增量大于1000萬元(含)的,按不超過同期LPR的50%給予貸款貼息,單戶貼息總額最高50萬元。(牽頭單位:區金融發展中心)
企業申報項目須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且投資項目已立項并在資金撥付前入國家統計庫。
項目所屬年度企業未發生較大及以上突發環境事件、未發生較大及以上安全生產事故、未列入信用中國(重慶)失信“黑名單”。
企業需承諾同一項目在申報年度未獲得其他同類區級財政資金補助,申報技術改造補助時須承諾相關設備僅用于本企業技術改造升級。
本措施的申報、撥付及管理,由區經濟信息委會同相關部門制定申報指南,按程序組織實施,最終解釋權歸銅梁區經濟信息委。
本措施自印發之日起施行,2025年1月1日至本措施施行日期間項目的獎勵、補助、扶持,參照本措施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