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各有關單位:
為推動我區徑山茶產業轉型升級,全面提振徑山茶產業,根據《徑山茶“五化十條”行動計劃(2022年-2026年)》(余徑山茶〔2022〕1號)和《杭州市余杭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余杭區打造“和美余鄉”以高質量城鄉融合助推城市重要新中心建設支持政策三十五條>的通知》(余政發〔2024〕180號)等文件精神,現印發《關于余杭區“徑山茶”產業發展的實施意見》,請認真貫徹執行。
杭州市余杭區農業農村局
杭州市余杭區財政局
2024年 12月27日
(此件公開發布)
關于余杭區“徑山茶”產業發展的實施意見
徑山茶是我區特色優勢產業,是西部鎮街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支柱產業。產業振興是鄉村振興的經濟基礎,為深入貫徹落實《徑山茶“五化十條”行動計劃(2022年-2026年)》(余徑山茶〔2022〕1號)和《杭州市余杭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余杭區打造“和美余鄉”以高質量城鄉融合助推城市重要新中心建設支持政策三十五條>的通知》(余政發〔2024〕180號)精神,真正把徑山茶打造成為鄉村振興的“金鑰匙”、實現共富的“金葉子”,推動我區徑山茶產業轉型升級,全面提振徑山茶產業,現就加快提升徑山茶產業發展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目標
至2026年,徑山茶年產量達1萬噸,茶業總產值突破60億元,做大做強做優徑山茶產業。完成徑山茶國家現代農業全產業鏈標準化示范基地和徑山茶一二三產全產業鏈融合發展基地建設,培育1-2家徑山茶種苗基地,提升茶園生態化、茶廠標準化、文旅一體化建設,加強茶科技的導入和賦能,不斷提高一二三產融合程度,拓寬徑山茶銷售半徑,品牌價值達到40億元,充分發揮徑山茶產業在促進鄉村振興中的積極作用。初步實現“茶企變莊園,茶園變公園,產區變景區”的三茶統籌高質量發展的藍圖。
二、工作重點
圍繞徑山茶一二三產全產業鏈發展,著力做好以下工作:開展徑山茶專用品種選育、推廣及培育徑山茶種苗基地;實施茶園擴種和茶樹品種改良;推進茶園提升、美麗茶園及標準化茶廠星級評定工作;加大徑山茶品牌營銷和宣傳力度,探索徑山茶新型包裝管理模式;加強對區徑山茶行業協會和區茶文化研究會的業務指導;做好茶產業人才引育留工作。
三、工作舉措
(一)持續開展品種選育
1.選育推廣徑山茶專用品種。支持開展余杭區本地群體種茶樹種質資源普查、利用和保護工作。區財政每年安排不少于50萬元的資金,用于徑山茶專用品種選育、擴繁及推廣、本地種質資源圃和專用品種母本園的建設管理等,力爭在2026年前完成5個新品種登記。(責任科室:區農技推廣中心)
2.培育徑山茶種苗培育基地。培育1-2家徑山茶種苗基地,通過基礎設施、配套設施設備等建設,逐步形成與徑山茶產業發展相適應的優質苗種配套供應能力。對連片面積在20畝(含)以上,按新增投資額的50%給予補助,補助上限為100萬元。(責任科室:區農技推廣中心)
3.支持茶樹良種推廣。鼓勵徑山茶專用品種的推廣種植,對新發展徑山1號、徑山2號系列徑山茶專用良種茶以及其他適栽良種茶連片面積在30 畝(含)以上的茶園,該茶園內開展的茶樹種苗、茶園基礎及配套設施、土地平整及土壤地力提升、綠色防控等內容,經驗收合格后,分別最高給予每畝4500元、4000元補助。(責任科室:區農技推廣中心)
(二)扶持茶園基礎建設
4.鼓勵茶葉病蟲全程統一防控。在病蟲監測和綠色防控基礎上,鼓勵鎮街整建制開展茶葉全程統一防控。經區主管部門認定,符合茶葉統防統治要求,且覆蓋面積達區域內茶葉種植面積50%以上的,區財政每年按實際投入的50%給予鎮街獎補,單個鎮街獎補資金不超過200萬元/年。(責任科室:區生態植保站)
5.開展全區茶葉低溫氣象指數保險投保工作,同時,探索實施涉茶農業保險品種創新,進一步優化保費和費率,設置多檔次選擇,促進農民“愿保盡保”。(責任科室:農政法規科)
6.支持茶園提升建設。對區級以上示范性家庭農場總投資額在50萬元以上的項目,按實際審定投資額的40%給予補助,在政策年度內給予一次性最高補助120萬元;對現代農業園區新增總投資額達到200萬元(含)以上的項目實行競爭性分配,按實際審定投資額的40%給予補助,在政策年度內給予一次性最高補助500萬元;對開展茶園提升建設的其他主體,新增投資額30萬元(含)以上且連片面積在30畝(含)以上的項目,按實際審定投資額的40%給予補助,在政策年度內給予一次性最高補助120萬元。鼓勵按照茶園環境優美、基礎設施完善、品種搭配合理等要求,開展美麗茶園建設,對認定為省級美麗茶園的,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責任科室:合作經濟科、現代農業發展科、區農技推廣中心)
(三)提升生產加工水平
7.提升茶葉初制加工水平。對當年新改造購置茶葉初制加工設施設備總投資額在20萬元(含)以上,按實際投資額的40%給予補助,單個企業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50萬元。鼓勵擁有茶園的茶葉企業,通過引進先進工藝、技術和設備開展茶葉深加工,當年總投資額在100萬元(含)以上的,按實際投資額的40%給予補助,補助上限為300萬元。(責任科室:區農技推廣中心)
8.開展標準化茶廠星級評定。鼓勵按照茶廠規劃布局合理、規模適中、加工車間與設施齊全、配套設施完善、管理規范等要求,鼓勵開展標準化茶廠建設。對評定為五星級、四星級標準化茶廠的,最高給予10萬元、6萬元分檔補差獎勵。(責任科室:區農技推廣中心)
9.鼓勵茶葉提質科技化。支持企業以市場需求為導向,做精傳統名優茶,做大徑山抹茶,探索夏秋茶精深加工,開發工藝白茶、花茶、茶飲基底原料、新茶飲茶食品等多茶類產品。對于開發新產品、新技術、新品種值得推廣的主體,優先推薦申報農業“三新”技術試驗示范推廣項目(實行以獎代補,單個不高于10萬元)、農業科技合作項目(對總投入200萬元以上的農業科技合作項目,按核定總投入的4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300萬元)等各類項目。(責任科室:區農技推廣中心、科技教育科)
(四)持續強化品質保障
10.加強優質茶葉產品供給。鼓勵提升主體的基層檢測水平,對于通過考核驗收的新建或提升改造的基地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室,按照檢測相關設備的審定購置費用的50%給予補助,同一主體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2萬元。對新認定綠色食品的主體給予5萬元獎勵;對通過綠色食品續展的主體給予1萬元獎勵。對成功創建全國綠色食品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園區等國家級項目的主體給予20萬元獎勵,對成功創建省級優質農產品生產基地等省級項目的主體分給予10萬元獎勵。(責任科室: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科)
11.做大做強茶葉經營主體。鼓勵茶葉主體通過流轉、托管、訂單等形式做大種植規模做強生產能力,推進規模化茶種植、茶生產。不斷提升生產經營水平,對市級、省級及國家級示范性家庭農場、示范性農民專業合作社和現代農業園區最高給予20萬元、30萬元、6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評定為市級、省級、國家級農業龍頭企業的,最高給予10萬元、50萬元、100萬元分檔補差獎勵。(責任科室:合作經濟科、產業信息科)
12.鼓勵和吸引各類茶葉專家、科技人才投身徑山茶產業發展,打造一支茶葉領域高水平創新型人才隊伍,蓄勢賦能茶業新質生產力發展,符合條件的享受“三農”人才政策補助。舉辦茶藝師、評茶師、茶葉加工工等相關職業技能培訓,每年培訓不少于300人次,進一步提升各茶類的加工技藝水平。(責任科室:科技教育科、農民素質服務總站)
(五)強化營銷品牌建設
13.支持茶葉展示展銷。參加由區茶辦和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審批同意的省級及以上展銷會(博覽會),由區財政承擔展位租金、展位裝修費、展會廣告費、資料印刷等費用。鼓勵參加上級政府部門組織的茶葉評比活動,對獲得中茶杯、中綠杯、國飲杯等國家級金獎(同等檔次)、國家級銀獎(同等檔次)、浙江綠茶博覽會省級金獎(同等檔次)、浙江綠茶博覽會省級銀獎(同等檔次)分別給予5萬元、4萬元、3萬元和1萬元一次性獎勵。同一生產經營主體,榮譽可以同享,但獎補資金政策不同享,按就高獎勵。鼓勵茶葉生產經營主體自主參加業內有影響力的各類展銷活動,根據展銷級別予以獎勵,按照國家級(國外舉辦的展會視同國家級)、省級分別給予2萬元和1萬元的獎勵。(責任科室:區農技推廣中心)
14.鼓勵茶葉銷售體系建設。搭建覆蓋全國主要茶消費市場的營銷網絡。對銷售門店實行統一標識、統一風格、統一經營內容的“三統一”;對當年新開設徑山茶專賣店的,給予0.5萬元獎勵;當年在超市、商城等新增徑山茶專賣柜臺的,給予1萬元獎勵;每年對線上推廣銷售(含直播帶貨)徑山茶等地產茶葉產品達200萬元、500萬元、1000萬元的主體,最高給予5萬元、10萬元、20萬元一次性獎勵。(責任科室:區農技推廣中心、產業信息科)
15.創新徑山茶包裝設計和管理,開展專項宣傳及茶事活動。鼓勵在堅持和完善徑山茶“六統一”管理制度的前提下,按照市場消費需求導向創新包裝設計。由相關部門牽頭,鼓勵電商企業開展適合新興消費群體需求的個性化包裝設計;組織徑山茶包裝設計大賽并開展設計方案評比活動,并加強結果運用,由區財政予以資金保障。區財政每年安排一定資金,組織舉辦徑山茶(徑山紅茶、徑山抹茶)茶王賽等茶事活動,積極做好電視、報刊、新媒體等平臺上的徑山茶專項宣傳,積極鼓勵因地制宜、因時制宜開展各類茶事節慶活動、徑山茶推薦會等。鼓勵區內涉茶協會通過第三方購買服務形式承辦各項涉茶服務及茶事活動。區級協會、鎮街等平臺開展宣傳及茶事活動,經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核準認定后按50%比例給予補助,單次補助不超過30萬元。(責任科室:區農技推廣中心)
(六)加強對協會的業務指導
16.。區徑山茶行業協會和區茶文化研究會,要主動開展在制、修訂標準,“徑山茶”證明商標管理、使用和保護,研究徑山茶文化,舉辦茶文化活動等方面的業務,進行徑山茶行業自我管理、自我服務,進一步弘揚徑山茶文化,共圖發展,推進余杭茶業產業化,促進茶業經濟發展,助力徑山茶產業全面提振。
17.鼓勵茶葉生產經營主體入會。支持符合條件的茶葉生產經營主體加入區徑山茶行業協會,協會會員必須要嚴格遵守區茶辦、區農業農村局等部門和行業協會的各項規定,維護好“徑山茶”區域公用品牌的商譽和品質。企業應有統一的標識或標牌,進行榮譽上墻。
18.嚴格遵守相關規定。兩個協會應按照區茶辦及業務主管部門的要求完成相關工作,區茶辦和業務主管部門對協會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協會應按照章程對會員單位加強行業自律,建立健全獎懲制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區茶辦牽頭區農業農村等各部門做好茶產業發展規劃,研究部署茶產業發展具體工作,及時掌握、分析研究茶產業發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提出對策建議。區級相關部門強化舉措、形成合力,共同促進茶產業持續健康發展。各涉茶鎮街成立茶產業發展領導小組,切實加強對茶葉工作的領導,制定茶產業發展規劃,強化基礎設施建設,全面提升茶產業發展水平。
(二)優化資源配置。各部門、鎮街要充分調動資源,在人員、資金、土地等要素上給予支持,確保政策落實到位,切實發揮績效。創新投融資機制,積極引導社會資本進入徑山茶產業,加快形成財政優先保障、金融重點支撐、社會積極參與的多元投入格局。
(三)強化宣傳引導。認真做好徑山茶產業發展政策的宣貫工作,動員各方力量來支持徑山茶產業發展,營造發展壯大徑山茶產業的良好氛圍。通過各類媒體向廣大茶農提供政策信息,及時總結和推廣好的工作經驗,不斷擴大政策的輻射力和影響力。
(四)落實績效考核。建立徑山茶產業實績考核制度,對各項具體政策的實施情況和效果進行績效考評,切實發揮政策對產業發展的推動效果。
五、其他
1.本實施意見自2025年1月28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止。2024年1月1日至實施之日期間,同類政策參照本實施意見執行。
2.本實施意見有效期內,其政策內容如與原有相關文件沖突的,以此意見為準。
3.本實施意見具體由區農業農村局、區財政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