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現將《關于促進建筑業高質量發展八條措施的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象山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象山縣財政局
2025 年4月23日
關于促進建筑業高質量發展八條措施的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提振建筑業企業發展信心,推動新時代建筑業高質量發展,根據《象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促進建筑業高質量發展八條措施的通知》(象政辦發〔2024〕45號)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象山縣范圍內依法實際經營且具有法人資格、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的企業。
第三條 設立象山縣建筑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下稱“專項資金”),主要用于支持企業規模發展、質量創優、科技創新、人才建設等方面。
第四條 縣住建局負責申報項目的受理、審核、發放,縣財政局負責專項資金使用的審核、撥付和監督管理。
第二章 主要內容
第五條 規模發展獎勵
(一)對工程施工企業新晉升特級資質、總承包一級資質和專業承包一級資質的,分別給予500萬元、100萬元、20萬元的規模績效獎勵。企業首次取得資質后給予40%的獎勵金額,年度完成產值特級資質企業達到20(含)億元、總承包一級資質企業達到8(含)億元、專業承包一級資質企業達到2(含)億元以上,再給予60%的獎勵金額(其中通過告知承諾制審批資質的企業,在取得資質的12個月后給予40%的獎勵金額,產值獎勵同步延遲12個月);
(二)對工程設計企業新晉升綜合資質、行業甲級資質、專業甲級資質的,分別給予400萬元、80萬元、20萬元規模績效獎勵。企業首次取得資質后給予40%的獎勵金額,年度營業收入綜合資質企業達到5(含)億元、行業甲級資質企業達到1(含)億元、專業甲級資質企業達到3000(含)萬元后,再給予60%的獎勵金額;
(三)對工程勘察企業新晉升綜合資質、專業甲級資質的,分別給予100萬元、10萬元獎勵。企業首次取得資質后給予40%的獎勵金額,年度營業收入綜合資質企業達到1(含)億元、專業甲級資質企業達到2000(含)萬元后,再給予60%的獎勵金額;
(四)對企業年度建筑業總產值規模達到100(含)億元以上、50(含)億元—100億元(不含)、20(含)億元—50億元(不含),且同比正增長的,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20萬元的獎勵。
第六條 品牌創建獎勵
(一)每年安排50萬元“質量安全能力提升”專項資金,用于全縣優質(標化)工程擴面行動。
(二)對承建工程獲得“魯班獎”榮譽的企業,給予50萬元的獎勵;
(三)對承建工程獲得“詹天佑獎”“國家優質工程金獎”“中國鋼結構金獎”“中國水利工程優質(大禹)獎”“公路交通優質工程(李春)獎、省級“觀摩工地”等榮譽的企業,給予25萬元的獎勵;
(四)對承建工程獲得“國家優質工程獎”“中國市政金杯獎”、省級最高工程質量獎(見附表5)、市級“觀摩工地”等榮譽的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
(五)對承建工程獲得市級最高工程質量獎(由設區市住建部門發文或授權發文)的企業,給予5萬元獎勵。
同一施工許可證的多個獲獎項目按單個項目算,同一項目以最高獎為準,并相應扣除之前已獲得獎勵金額,參建的建筑業企業按獎勵額度的20%給予獎勵。
第七條 科技創新獎勵
(一)對獲得國家、省(部)、市級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的企業,分別給予30萬元、10萬元、5萬元獎勵;
(二)對承擔國家級、省(部)級、設區市(廳)級科研項目,成果獲得相關主管部門認可的,分別給予10萬元、8萬元、5萬元獎勵;
(三)對參與工程建設國家標準、省級地方標準或行業標準并已發布實施的企業,分別給予每項10萬元、5萬元獎勵;
(四)當年新認定為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省級企業技術中心、市級企業技術中心的建筑業企業,分別給予累進50萬元、20萬元、10萬元的獎勵;
(五)對企業研發經費內部支出超過500萬元、增長超過10%且研發經費內部支出占營業收入比重1%以上的,增加部分按最高10%的比例予以補助,每家企業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六)對獲評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按相關規定給予最高13萬元的分類獎勵。
(七)籌備建立象山現代建筑產業發展研究院,每年安排200萬元專項資金,用于高端人才引育、先進技術轉化、創新企業孵化和特色產業培育等工作,推進以綠色化、數字化和智能化為改革重點的建筑業轉型升級。
第八條 雙向發展獎勵
(一)對新引進或新獲評省市級專精特新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
(二)對新引進或新獲批鐵路、民航、冶金、石油化工、電力、港口與航道等總承包二級資質企業,給予50萬元規??冃И剟?。企業引進或新獲批資質后給予40%的獎勵金額,年度完成產值達到3(含)億元以上,再給予60%的獎勵金額;
(三)省外區域年度建筑業總產值達到100億元、50億元、20億元以上,且當年增速達到5%以上,對服務聯絡點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10萬元補助。服務聯絡點需先備案,備案后方可申請補助。
第三章 申報、審核、撥付程序
第九條 專項資金每年申報一次,所有材料一式兩份。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每年5月前向縣住建局提出申請,按文件要求提交申報資料,縣住建局會同縣財政局對申報資料進行審核并公示,并由縣住建局、縣財政局聯合發文,將專項資金撥付到相關企業。符合“甬易辦”平臺上線要求的,直接在“甬易辦”平臺進行兌付。
第十條 申請企業應提供以下材料
(一)象山縣建筑業企業專項資金申請表(詳見附表);
(二)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建筑業資質證書復印件;
(四)有關部門頒發的證書及相關文件;
(五)其他需要提供的企業完稅證明、有效票據復印件等相關證明資料。
第四章 監督管理
第十一條 專項資金的申請及使用,遵循“自愿申請、公開受理、績效管理、??顚S?rdquo;的原則。
第十二條 獲得專項資金的企業自覺接受縣住建局、縣財政局的監督檢查。在收到專項資金后,應嚴格按照財務管理規定入賬,做到??顚S?。
第十三條 申報企業應提供完整的申報數據和證明材料。對弄虛作假騙取專項資金、統計數據造假的或發現有其他違反規定的企業,除追回資金外,取消該企業三年內申報專項資金的資格。
第十四條 已享受專項資金的項目,不得享受同級其它獎勵政策;反之,已享受過其它同級獎勵資金的項目,不得享受本專項資金。享受專項資金的企業,注冊地五年之內不得變更至縣外,否則收回財政扶持獎勵資金,并簽訂協議。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五條 本辦法由縣住建局、縣財政局共同實施,并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蛾P于促進象山縣建筑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象建管建〔2022〕10號)同時廢止。2024 年1月1日以來,符合本辦法的均可享受,如遇上級政策調整,按上級政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