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
《進一步推進工業企業提質擴量增效的若干政策意見》已經區政府第57次常務會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組織實施。
金華市婺城區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8日
關于進一步推進工業企業提質擴量增效的
若干政策意見
為縱深推進“1483”發展戰略,進一步優化產業結構,激勵企業做大做強,奮力打造都市工業核心區,推動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結合我區工業經濟現狀,特提出如下政策意見。
一、著力促進企業做優做強
1.區政府質量獎。對獲得區政府質量獎、區政府質量管理創新獎的企業或組織,分別獎勵50萬元、15萬元,同一組織多次獲得“質量管理創新獎”的不重復兌現獎勵資金。榮獲中國質量獎和浙江省政府質量獎的,按市對區現行財政體制給予獎勵。
2.鼓勵企業加快發展。對企業或集團上一年度營業收入首次達到1億元、3億元、5億元、10億元、30億元、50億元,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30萬元、50萬元、100萬元、300萬元和500萬元。對年營業收入達到1億元、3億元、5億元、10億元、30億元、50億元,且累計增速分別增長35%、30%、25%、20%、15%、10%及以上,分別給予5萬元、10萬元、15萬元、20萬元、30萬元、50萬元獎勵。對入圍中國制造業民營企業500強榜單的企業,一次性獎勵500萬元。對招引落地的民營經濟總部企業,投產當年營業收入達到10億元、30億元、50億元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100萬元、300萬元和500萬元。
3.構建優質企業梯隊。按企業當年指標綜合排名,1-10名每家獎勵15萬元,11-40名每家獎勵5萬元。
二、著力實施創新驅動
4.加快企業智能化改造。對當年設備投資額在100萬(含)-300萬的區級重點技改項目,按實際完成設備及自制設備、進口設備(均不含舊設備)投資額的8%補助;對列入市級技改項目的,按市政府文件規定給予補助。新認定的省級未來工廠、省級智能工廠、省級數字化車間、市級智能工廠、市級數字化車間,給予設備投資額10%及軟性投入20%的補助;單個項目設備投資額補助最高不超過500萬元,軟性投入補助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5.推動(兩化)融合縱深發展。對單個項目軟性投入15萬元(含)-20萬元的區級“兩化”深度融合重點項目,按項目實際軟性投入的25%給予補助;對列入市級“兩化”深度融合重點項目的,按市政府文件規定給予補助。
6.支持中小企業數字化改造試點擴面。對實施輕量級數字化轉型的工業企業,給予軟性及硬件部分60%的政策資金補助,單個企業軟性硬件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30萬元。
三、著力實施品牌戰略
7.推進“標準化+”工作。企業(含團體)主導國際標準、強制性國家標準、推薦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浙江省地方標準制修訂并發布的,分別獎勵80萬元、50萬元、30萬元、20萬元、20萬元。參與國際標準、強制性國家標準、推薦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制修訂并發布的(僅對參與排名前三企業),按照主導制定同類標準獎勵額度的30%給予獎勵。主導“浙江制造”團體標準制定并發布的,每項標準獎勵20萬元。主導制定的浙江省地方標準、團體標準和企業標準,首次評定為“浙江標準”的,獎勵10萬元。對承擔并通過驗收的國家級、省級標準化試點項目(僅對排名第一承擔企業),分別獎勵20萬元、10萬元。對首次認定為高級、中級標準創新型企業的,分別獎勵10萬元、5萬元。對新承擔國際標準化組織、全國標準專業技術委員會(分技術委員會)、省級標準化專業技術委員會秘書處工作的單位,分別一次性獎勵50萬元、30萬元、15萬元。對獲得AAAA級(國家級)、AAA級(省級)標準化良好行為獎的單位,分別一次性獎勵12萬元、6萬元。對獲得中國標準創新貢獻獎一、二、三等獎的單位,分別獎勵80萬元、50萬元、30萬元。對首次通過省級先進測量實驗室驗收的企業(組織),獎勵20萬元。對首次獲得浙江省檢驗檢測服務業領跑機構(實驗室)或浙江省服務業領軍企業(檢驗檢測領域)認定的企業(組織),獎勵10萬元。對首次通過國家實驗室(CNAS)或國際實驗室(ILAC)認可的企業(組織),獎勵10萬元。
8.實施品牌戰略。對獲得國家級馳名商標的,獎勵120萬元。企業(組織)通過“品字標”品牌系列認證的,獎勵30萬元;通過其他方式獲得授權的獎勵10萬元,獲得授權后通過認證的再獎勵20萬元。對首次通過綠色產品(服務)認證的企業(組織),獎勵10萬元。對首次獲得浙江省綠色產品(服務)認證領跑者的企業(組織),獎勵5萬元。對首次獲得國際合作互認認證證書的企業(組織),獎勵2萬元。新認定“中國精品”、“浙江精品”的產品,分別獎勵80萬元、20萬元。
9.強化知識產權高效益運用和高強度保護。探索建立專利信息分析對產業創新發展有效支撐的工作機制,圍繞婺城區重點產業及新興產業,開展專利預警分析工作,對承擔區級專利預警分析項目的,給予8萬元/家的補助。對以知識產權為基礎資產公開發行資產證券化產品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獎勵金額為發行規模的5%,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對新建或上年度績效評價為優秀的省級品牌指導服務站給予5萬元/家的獎勵。對新獲省級知識產權獎(大獎)的,給予一次性獎勵100萬元。對新建國家商業秘密保護示范基地、省級商業秘密保護示范區的園區及產業集聚區,分別給予每家30萬元、10萬元的獎勵;對創建省級、市級商業秘密保護示范站點的企業,分別給予每家5萬元、2萬元的獎勵。
四、著力綠色低碳發展
10.繼續推進節能減排及資源節約型企業建設。對工業企業、大型公共建筑節能和減排改造項目,按設備投資額的10%給予補助(政府性投資項目除外);年取水量5萬m³以上、主動開展水平衡測試的工業企業給予10萬元補助。
11.鼓勵企業開展清潔生產。對列入省級以上循環經濟試點的企業給予5萬元獎勵、市級的給予3萬元獎勵;對通過省清潔生產階段性驗收的企業給予5萬元獎勵。
五、著力增強企業發展韌性
12.鼓勵租用標準廠房或閑置廠房。凡符合產業導向的規上工業企業(已供地及租用雙方為關聯企業除外)租用標準廠房或閑置廠房期限在1年以上,給予每月每平方米3元的租金補助,一個年度最高補助不超過20萬元,租金補助期限為3年。
六、附則
13.本文件自2024年12月30日起施行,適用于2024年度至2026年度。
14.獎勵同一事項涉及兩個以上政策的,按就高標準執行,不重復獎勵。其他文件與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文件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