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有關單位:
《績溪縣現代農業產業高質量發展獎補政策》業經縣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2024年12月13日
績溪縣現代農業產業高質量發展獎補政策
為全面實施“十四五”時期鄉村振興戰略,加快推進績溪縣徽菜產業集群建設,整合資源、政策與資金,充分發揮財政政策引領作用,構建農業產業化“五建一全”新格局,鼓勵經營主體發展壯大,支持規模以上企業做大做強。現立足我縣實際,制定本意見。
一、現代農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支持范圍
縣財政每年安排資金用于“五建一全”,即徽菜原材料基地建設、特色農林產品基地建設、推進農產品精深加工建設、健全農文旅產銷融合體系、強化區域品牌建設等五個方面,推進徽菜全產業鏈一體化集群化發展。獎補對象為在本縣開展生產經營活動、合法誠信生產經營的市級以上農林業龍頭企業、農民(林業)專業合作社、家庭農(林)場等經營主體,由村級黨組織領辦的村級集體經濟組織或村辦企業、村辦專業合作社,國有企事業單位、協會等,其中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可按實際生產經營情況同等享受文件所列政策,且村辦企業、村辦專業合作社、國有企事業單位、協會不受等級限制。
(一)挖掘徽菜資源,做優徽菜原材料基地
1.長三角綠色農產品生產加工供應基地建設。對當年獲得省級、市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認定的長三角綠色農產品生產加工供應示范基地,分別給予創建主體獎補5萬元和3萬元。
2.土地流轉。為防止耕地“非農化、非糧化”,對當年新增流轉土地100畝及以上且流轉期限不少于3年的經營主體,種植糧食作物的每畝一次性獎補150元;種植經濟作物的,每畝一次性獎補80元。對村級集體經濟組織、村黨組織領辦的村辦企業和專業合作社新增流轉土地50畝以上且實際種植糧食作物的,每畝一次性獎補150元;種植經濟作物的,每畝一次性獎補80元。
3.優質專用糧基地建設。為支持糧食安全生產,有效防止耕地“非糧化”,對規范連片種植水稻、小麥150畝及以上的經營主體,每年每畝獎補100元;對規范連片種植水稻、小麥100畝及以上的村級集體經濟組織、村黨組織領辦的村辦企業和專業合作社,獎補100元;對規范連片種植水稻、小麥200畝以上且連續3年種植面積不減少的經營主體一次性獎補1萬元。(申報此項獎補政策的種植主體,凡是在本縣開展生產經營活動、合法誠信生產經營的均符合條件,不受等級限制。)
4.蔬菜、食用菌設施農業基地建設。對當年集中連片種植大棚蔬菜、大棚食用菌(已備案)50畝及以上的,每畝獎補500元,最高不超過5萬元;當年新增設施大棚蔬菜、大棚食用菌(全鋼架結構,跨度≥6m,已備案)20畝及以上,每畝一次性獎補1000元,最高不超過5萬元。
5.績溪黑豬產業基地建設。對年出欄500頭以上的績溪黑豬標準化養殖場,且達到規范化養殖要求的,按新增環保設施設備投資額的30%給予一次性補助,最高不超過5萬元;對當年存欄績溪黑豬達500頭以上的規模養殖場,給予獎補5萬元;對國家級、省級、市級生豬產能調控基地分別一次性獎補3萬元、2萬元、1萬元。
6.績溪黃牛產業基地建設。由縣畜牧部門單獨出臺獎補政策。
7.績溪水產養殖業基地建設。當年采用陸基圈養桶水產養殖,單個養殖主體圈養桶總體積達150立方米以上,按照圈養桶(或圈養池)體積50元/立方米給予一次性獎補,最高不超過30萬元。
8.農(林)業種質資源保護。當年新獲得國家、省級農(林)業種質資源保護單位,國家級獎補10萬元,省級獎補5萬元。
(二)發揮生態優勢,做強特色農林產品基地
1.標準茶園基地建設。對當年集中連片新建標準化無性系良種茶園30畝(含)以上,每畝獎補500元;低產茶園改建成無性系良種茶園(或換種改植),集中連片面積50畝及以上,每畝獎補300元,最高不超過5萬元。
2.中藥材、菊花基地建設。在非基本農田連片種植中藥材、菊花面積達100畝及以上的經營主體,每畝獎補100元;在基本農田內連片發展糧食作物與中藥材、菊花間作面積達50畝及以上的經營主體,每畝獎補200元(連片種植多年生中藥材作物且在生長周期內的一次性獎補),最高不超過5萬元。
3.油茶基地建設。對符合油茶造林規劃在園地、林地新發展油茶集中連片種植面積達100畝以上,經驗收合格的經營主體,每畝一次性獎補100元,最高不超過5萬元。
4.山核桃林地生態治理工作。對山核桃林地實施張網采收集中連片面積10畝以上的經營主體,每畝獎補400元,于張網采收次年對經營主體進行一次性獎補,最高不超過5萬元。
5.竹林基地建設。對流轉或托管集中連片竹林面積300畝以上,并新建林區道路1000米以上的經營主體,每畝一次性獎補50元,最高不超過5萬元。
6.支持林下經濟產業基地發展。在林下種植黃精、前胡、菊花、覆盆子等草本木本中藥材和食用菌的經營主體,集中連片面積50畝以上,每畝獎補100元(連片種植多年生中藥材且在生產周期內的一次性獎補),最高不超過5萬元。
7.建立林地資源整合經營獎補機制。對開展規模化集約化經營的村級“兩山公司”流轉整合農戶零散低效的林地資源,成效顯著的,每年評選一家,根據批復文件,獎補3萬元。
(三)支持轉型升級,推進農產品精深加工
1.鼓勵農產品企業做大做強。對新獲得規模以上農產品加工企業,給予一次性獎補5萬元;對當年產值達2億元以上且增幅達20%以上的加工企業,給予一次性獎補5萬元;對當年評為國家級、省級、市級的農業龍頭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20萬元、5萬元、2萬元(獲得省級林業龍頭企業參照市級農業龍頭企業獎勵);對原獲得國家級、省級農業龍頭企業每年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5萬元、1萬元。
2.精準開展農產品深加工“雙招雙引”。對綠色食品加工企業固定資產投資500萬元以上的當年新投產項目(以固定資產投資納統額為準,不含財政投入資金),按項目固定資產投資額的5‰標準獎勵投資單位,最高不超過50萬元。(此項申報不受等級限制)
3.做大做強徽菜產業。徽菜原材料生產加工企業產值首次超2000萬元的,給予一次性獎補3萬元,產值首次超1億元的,給予一次性獎補5萬元;產值首次超5億元的,給予一次性獎補10萬元;產值首次超10億元的,給予一次性獎補30萬元。
4.省級以上農業龍頭企業貸款貼息。對本年度實際支付銀行利息50萬元以上的經營主體,按照實際支付利息的8%進行貼息,最高不超過10萬元。
5.農產品精深加工。對當年農產品精深加工產業進行技術改造和技術升級,投資數字化智能設備200萬元以上,按照設備投資額的10%進行補助,最高不超過30萬元。對當年投資冷凍、冷藏、烘干設施投資達50萬元以上的主體,按照投資額的30%進行補助,最高不超過30萬元。
6.農業數字化建設。鼓勵利用物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數字技術發展數字農業應用場景和數字農業工廠,對新建80畝以上且自籌投入超30萬元的數字農業應用場景,給予每個5萬元設施設備提升支持;當年被省級主管部門評定為數字農業工廠的,給予申報主體一次性智能化設施設備補貼10萬元。(需提供當年購置智能化設施設備的合同與發票)
(四)構建產銷體系,促進農文旅融合發展
1.提升農業經營組織化水平。對當年評為國家級、省級、市級農民專業合作示范社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5萬元、2萬元、1萬元;對當年評為省級、市級示范家庭農場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1萬元、0.5萬元;對當年評為省級、市級現代農業產業化聯合體分別給予牽頭企業一次性獎補1萬元、0.5萬元。
2.提升農業社會化服務能力。(1)支持開展農業“大托管”,對開展農業全程“大托管”3年以上的、規模連片100畝以上簽訂規范合同的經營主體,按托管土地面積每年獎補300元/畝,當年最高不超過20萬元。(2)為推進山核桃“小山變大山”林權制度改革,對托管經營10戶以上,托管期限5年以上,集中連片托管面積100畝以上簽訂規范合同的經營主體,每畝獎補100元,最高不超過5萬元。(3)對開展耕種防收等有償社會化服務且服務面積達300畝(山核桃統防統治面積1000畝)及以上的經營主體,每家一次性獎補1萬元。支持村級集體經濟組織或村辦企業、村辦專業合作社開展社會化服務,且服務面積200畝(山核桃統防統治面積1000畝)以上的,給予一次性獎補1萬元。(全縣每年根據服務面積,防治效果等綜合評價對前三名進行獎補)
3.創建一村一品專業示范村(鎮)。對當年新獲得國家級、省級、市級一村一品專業示范村(鎮)認定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5萬元、3萬元和1萬元。
4.農產品產銷一體園區建設。鼓勵村集體經濟組織參與農產品產銷園區投資、經營、管理,對村集體經濟組織參與投資、經營、管理的農產品產銷園區,年產值超2000萬元的,給予村集體經濟組織獎補2萬元。(抱團發展的按占股比例進行分配)
5.休閑農業與鄉村旅游發展。對當年新獲得國家級、省級、 市級休閑農業與鄉村旅游示范園區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10萬元、5萬元、2萬元;對當年新獲得的全國休閑農業與鄉村旅游五星級、四星級園區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5萬元、2萬元;對當年被評為中國美麗休閑鄉村、中國最美休閑農莊的村、農莊一次性獎補10萬元。
(五)建設科技創新,推廣區域公共品牌
1.“績品”區域公共品牌建設。經授權使用“績品”,且經綠色、有機食品認證農產品,參加國家、省、市級農產品品牌創建的,對新獲評國家、省、市級農產品品牌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10萬元、5萬元、2萬元。
2.“績品”品牌宣傳及展示展銷。經授權使用“績品”標識,參加市內、省內、省外宣傳推介、展示展銷活動的經營主體,每個每次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0.2萬元、0.6萬元、1萬元,經營主體使用自主品牌宣傳的,每個每次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0.1萬元、0.3萬元、0.5萬元;對獲得省級以上展銷會金獎產品一次性獎補0.2萬元;在農業農村部、省級展銷會上舉辦專場農產品、休閑農業、精品路線推介活動的,每次給予一次性獎補10萬元、5萬元。承擔當年中國農民豐收節的組織每次獎補10萬元。
3.提升農產品認證水平。對新獲得有機產品(基地)、綠色食品(基地)的申報經營主體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3萬元、2萬元;對有機再認證、綠色續展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1.5萬元、1萬元。對獲得安徽省“皖美農品”區域公共品牌、企業品牌和產品品牌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1萬元、0.5萬元、0.3萬元。對新入選全國名特優新名錄產品申報單位獎補3萬元。(此項申報不受等級限制)
4.提升創新創業水平。對被選聘為縣級鄉村職業經理人、鄉村運營官(由主管部門認定的整村運營試點村),經所在鄉鎮考核年度合格的給予每年3萬元經費保障;對當年在省級、市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農村創新創業大賽中獲獎的參賽農業經營主體、職業經理人、鄉村運營官分別一次性獎補2萬元、1萬元、1 萬元。
5.提升農業科技水平。對經營主體與科研單位合作,當年獲省科技進步獎、農業部豐收獎等省部級獎勵,按一、二、三等獎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3萬元、2萬元、1萬元。
二、資金來源及使用管理
(一)資金來源
縣財政資金每年安排現代農業產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不少于200萬元,并在專項資金額度內根據獎補政策據實兌現。
(二)審核程序
申報單位按要求提供申報材料,并經所在地鄉鎮政府確認蓋章后報縣農業農村局,縣農業農村局會同縣直有關主管部門按本政策對申報材料進行實地審核,公示無異議后提請縣政府會議研定并由縣財政局兌現獎補資金。
(三)專項資金用途
專項資金用于“五建一全”農業全產業鏈生產方式轉變和擴大再生產領域。單個項目的補助資金均為一次性安排,同一事項按“就高不重復”且與其他執行政策不重復獎勵原則予以獎補。
(四)負面清單
1.以上獎補政策實行次年兌現制,且第二年度申報獎補資金政策主體的產業規模不得小于上一年度兌現獎補資金政策的產業規模;
2.近三年有下列情況的主體不予申報受理:因違法行為造成嚴重后果,存在偷逃稅款、拖欠農民工和職工工資,以及發生安全生產、食品安全、環境污染等重大事故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等。
3.對申報獎補資金的主體存在弄虛作假編制申報材料的,一經查實,除追回獎補資金外,將信息反饋征信系統。對參與、協助經營主體弄虛作假的村組干部和政府工作人員,按有關規定處理。
本政策自發布之日起試行一年,具體實施中的問題由縣農業農村局會同林業等相關部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