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區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
《孟津區促進鄉村產業集中連片發展的若干措施(2025—2027年)》已經區政府常務會議研究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25年7月31日
孟津區促進鄉村產業集中連片發展的
若干措施(2025—2027年)
為貫徹落實區委鄉村振興“186”工作思路,在穩定糧食生產的基礎上,堅持以“五化”理念抓現代農業,加快“2+2+N”產業布局,推動全區農業產業轉型升級,建設農業強區,特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支持農業產業體系建設
(一)經營主體提檔升級。對新型經營主體提檔升級進行獎勵,當年新創建的國家級龍頭企業、專業合作社,區財政分別給予經營主體一次性獎勵30萬元、10萬元;當年新創建的省級龍頭企業、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區財政分別給予經營主體一次性獎勵10萬元、5萬元、2萬元。當年被評定為省級農業產業化聯合體的,區財政給予經營主體一次性獎勵30萬元。
(二)農業品牌建設。支持經營主體開展本土農產品品牌化建設,對新通過省豫農優品、全國名特優新、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地理標志農產品認證的農產品,每個農產品區財政分別給予經營主體一次性獎勵1000元、3000元、1.5萬元、2萬元、5萬元;綠色食品三年期滿后續展換證的,每個農產品區財政給予經營主體一次性獎勵5000元。
(三)加強科研合作。農業企業當年購買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新型研發機構等單位的科技成果(經全國技術合同管理與服務平臺認定的技術合同),按成交實際到賬額的10%給予企業單個項目不超過20萬元、每家企業每年不超過60萬元補助;企業圍繞區重點農業產業或者自身發展需要,投入自有資金開展研發活動,取得國家知識產權局認定的一類知識產權成果并實現產業化的,按前期研發投入的20%給予企業不超過100萬元補助。支持農業企業加強科創平臺建設,星創天地、研發平臺被省級主管部門考核為優秀等次的,給予企業一次性獎勵30萬元。
(四)平臺載體建設。各鎮(街道)圍繞“兩主導+兩培育”產業,當年新創建國家級產業示范園的,給予鎮(街道)一次性獎勵30萬元;當年新創建省級產業示范園的,給予鎮(街道)一次性獎勵20萬元;當年新創建省級產業強鎮的,給予鎮(街道)一次性獎勵10萬元;對當年新創建國家級生態農場的農業園區,區財政給予經營主體一次性獎勵5萬元。
(五)休閑農業發展。支持村(社區)集體經濟組織、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充分發掘產業優勢、地方風情、民族特色、傳統工藝等資源,發展鄉村旅游、民宿、田園養生、親子體驗、拓展訓練等項目;鼓勵有條件的休閑農業園建設中小學生農事研學機構,創建研學基(營)地。對當年新獲評的國家級、省級、市級研學旅行基地(由文旅主管部門評定),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30萬元、10萬元;對當年新獲評的國家級、省級、市級研學旅行營地(由文旅主管部門評定),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100萬元、50萬元、20萬元。支持休閑農業園區提升改造,根據實際需求,對符合條件的建設主體獲得的商業貸款進行貼息,每個項目按同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50%進行貼息,期限一般不超過一年,單個項目貼息上限不超過10萬元。
(六)現代設施農業。加快發展現代設施農業,建設標準規范、裝備先進、產出高效的現代種養設施,發展農業工廠、智慧農場等新形態。發展集約化畜禽養殖,提升畜禽養殖標準化規模化水平。改造升級傳統養殖池塘,積極發展工廠化循環水等養殖模式。實施智慧農業建設項目,建設智慧農場(牧場、漁場)。每個項目給予經營主體按同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50%進行貼息,期限一般不超過一年,單個項目貼息上限不超過10萬元。對于重大引領型農業產業項目不設上限,可通過區“一事一議”方式予以支持。
(七)農產品加工業。對當年新擴建農產品加工項目進行補助,新建項目投資300萬元及以上,一次性補助單個項目總投資額的10%;新建項目投資500萬元及以上,一次性補助單個項目總投資額的12%;新建項目投資1000萬元及以上,一次性補助單個項目總投資額的15%。擴建項目投資200萬元及以上,一次性補助單個項目總投資的10%;擴建項目投資300萬元及以上,一次性補助單個項目總投資的12%;擴建項目投資500萬元及以上,一次性補助單個項目總投資的15%。新建和擴建項目最高補助不超過200萬元。
(八)貸款貼息支持。支持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大力發展富民產業,擴大生產規模、經營范圍,以商業貸款貼息方式支持項目建設。每個項目按同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50%進行貼息,期限一般不超過一年,單個項目貼息上限不超過10萬元。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種養殖大戶發展鄉村產業,凡貸款用于生產經營或擴大規模的,可享受還貸周轉金服務政策。
二、補足優質小麥產業短板
(一)提升品種選育水平。加大科研投入,鼓勵企業培育具有高產、優質、抗逆性強等綜合性狀優良的小麥品種,企業每通過審定一個品種,區財政給予經營主體一次性獎勵5萬元。
(二)加強種植管理。支持種糧大戶規模化種植,加強農田基礎設施建設,推廣標準化種植技術(合理密植、科學施肥、精準灌溉、病蟲害綠色防控等),提高小麥的產量和品質穩定性。對推廣先進技術的試驗示范基地(100畝以上),給予經營主體100元/畝/年補助。
(三)完善產業鏈條。推動小麥產業的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鼓勵生產加工企業與本地種植戶建立緊密的利益聯結機制。生產加工企業、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與種植戶通過訂單種植、合同收購等方式建立緊密利益聯結機制的規模化小麥生產基地,收購2000噸以上,每噸給予收購方30元補助;收購5000噸以上,每噸給予收購方50元補助。每年最高補助不超過50萬元。
三、加快果蔬花產業轉型升級
(一)升級改造設施農業補助。在原有設施農業大棚的基礎上進行升級改造的,達到連片5畝(棚內凈面積)以上,區財政按照改造資金總額的30%給予經營主體補助。同類補助資金不得重復享受。
(二)瓜果蔬菜育苗補助。加強果蔬優質種苗供給能力,發展壯大果蔬產業,按照“先育后補”的補助辦法,對經營主體當年培育的新品種按照育苗數量給予一次性補助。對新品種育苗100萬株(含)以上的,一次性補助5萬元;200萬株(含)以上的,一次性補助10萬元。
(三)特色農業保險。對溫室大棚及棚內種植的瓜果、蔬菜和特色主導類林果,增設特色農業保險產品,區財政每年給予不低于200萬元的配套資金,為參加投保且因風災、雹災、雪災等自然災害造成產量損失的孟津梨、軟籽石榴、大櫻桃、葡萄、仙桃等特色林果及溫室大棚的經營主體進行理賠。
四、促進兩牛產業穩定發展
(一)資金支持。每年統籌使用鄉村振興銜接資金不低于1000萬元用于支持“兩牛”產業發展,所得資產收益用于聯農帶農,其中預期資產收益的3%由經營方承擔,差額部分由區財政補助。按照“先收貯后補助”的方式,對收貯1000噸以上全株青貯玉米等優質飼草的經營主體,按照每噸不高于60元的標準給予補助;對收貯300噸以上玉米秸稈等黃貯飼草的經營主體,按照每噸不高于20元的標準給予補助。對流轉土地種植青貯玉米等飼草作物500畝以上,且流轉期限在3年以上的經營主體,區財政給予100元/畝/年的補助,連補三年。
(二)提檔升級獎勵。對當年新創建市級、省級、國家級美麗牧場、休閑觀光牧場等,給予經營主體一次性獎勵3萬元、5萬元、10萬元。對當年新創建省級、國家級“兩病”凈化場的養殖場,給予經營主體一次性獎勵5萬元、10萬元。
(三)金融支持。發揮“惠農e貸”等信用貸款產品優勢,開展圈舍和活體抵押、應收賬款質押、保單貸款等信貸業務。落實上級政策性保險,加快完善地方農業特色保險,區財政每年支持不低于100萬元的配套資金,為肉牛、奶牛投保政策性保險。
五、推動民宿產業發展壯大
(一)民宿集群建設獎勵。新建單體建筑5幢(含)以上、房間數量40間(含)以上,投資額1500萬元以上旅游民宿集群的,給予經營主體一次性獎勵50萬元。
(二)等級評定獎勵。鼓勵發展精品民宿,對被評為國家甲、乙、丙級的旅游民宿,分別給予經營主體一次性獎勵100萬元、60萬元、30萬元;對被評為省級五星、四星新建的旅游民宿,分別給予經營主體一次性獎勵50萬元、30萬元。升級評定的獎勵差額部分。
(三)品牌創建獎勵。同一品牌旅游民宿連鎖經營3家(含)以上的,每新增一家一次性給予品牌方獎勵20萬元。新加盟國內知名旅游品牌民宿經營的,給予加盟方一次性獎勵10萬元。
(四)引流住宿獎勵。旅行社組織游客來孟津旅游,入住民宿全年累計人數達500人(含)以上的,給予旅行社一次性獎勵3萬元;累計人數達1000人(含)以上的,給予旅行社一次性獎勵5萬元。
六、促進雜糧產業提質增效
(一)物化補助。種植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龍頭企業、村級集體經濟合作社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采用農業部門推廣的優質雜糧新品種、機械精播、種肥同播、滴灌設施、化肥農藥減量增效和全程機械化等雜糧生產配套新技術,且每年連片種植谷子、紅薯20畝(含)以上的,給予經營主體種子、化肥、農藥或滴灌帶等物化補助,按市場價格不超過300元/畝。要求以上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流轉土地期限不低于三年。
(二)資金補助。種植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龍頭企業、村級集體經濟合作社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當年新增連片種植谷子、紅薯20畝(含)以上的,每畝補助100元;當年新增連片種植50畝(含)以上的,每畝補助150元;當年新增連片種植100畝(含)以上的,每畝補助200元。要求以上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流轉土地期限不低于三年。
七、申報驗收程序
按照“隨報、隨審、隨享”的原則,由符合支持條件的主體進行申報,并提供營業執照、土地流轉合同、財務資料、交易合同、發票、銀行流水等有效憑證,由村(社區)主要負責人初審并簽署意見,報所在鎮(街道)核實;鎮(街道)組織專人復審并簽署獎補意見后報區農業農村局。區農業農村局聯合區財政局、林業局、文廣旅局等相關部門抽調人員成立復核組,進行實地抽查復核,拿出初步獎補意見,報區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批復實施。
八、強化監督管理
鎮(街道)對所轄新型經營主體獎補資金的申報及使用監管負主要責任,確保資金用于富民產業的發展,并負責對帶動農戶情況和帶動效果進行核實。鎮(街道)、村(社區)兩級須規范保存完整申報資料和相關文件。紀檢監察、審計部門及時跟進,嚴防冒領、套取、挪用獎補資金,對存在違規行為的,在追回資金的同時,嚴肅依規依紀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九、有關事項
(一)本措施僅適用于社會資本投入項目,同一項目不重復享受補助政策。
(二)已享受上級財政資金獎補的項目,不再享受區級獎補。
(三)本措施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四)本措施由區農業農村局負責解釋,之前有關促進鄉村產業發展規定與本措施不一致的,以本措施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