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加快延慶區高新技術企業創新發展的支持辦法》延園委文〔2022〕37號
1.對首次獲得北京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稱號的企業,給予10萬元的一次性資金支持;對首次獲得北京市專精特新“小巨人”稱號的企業,給予20萬元的一次性資金支持;對首次獲得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稱號的企業,給予50萬元的一次性資金支持。單個企業不重復享受,晉級享受差額資金支持。
2.對首次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企業給予10萬元的一次性資金支持。
3.對擬在境內交易所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的企業,分階段給予支持。
(1)股改階段。完成企業股份制改造并被列入北京市上市后備庫的支持50萬元。
(2)輔導階段。在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北京監管局辦理完成輔導登記備案手續的支持80萬元;通過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北京監管局輔導驗收并取得相應證明文件的支持50萬元。
(3)申報階段。經中國證監會正式受理申請材料并進行公布的支持120萬元。
4.對科技研發投入同比增長10%以上的高新技術企業,按增量部分的20%給予資金支持,每年每家企業資金支持總額最高不超過30萬元。
5.對新獲得認定或新遷入延慶的重點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技術中心等研發平臺,按照北京市級平臺30萬元、國家級平臺50萬元的標準,給予企業一次性資金支持。單個企業不重復享受,晉級享受差額資金支持。
6.對技術合同成交總額達到500萬元及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單位,支持2萬元;達到1000萬元及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單位,支持5萬元;對達到5000萬元及以上、1億元以下的單位,支持10萬元;對達到1億元及以上、5億元以下的企業,支持15萬元;對達到5億元及以上的單位,支持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