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汕尾市關于進一步支持中小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紓困發展實施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涉及中小企業的請向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反映,涉及個體工商戶的請向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反映。
汕尾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6月28日
汕尾市關于進一步支持中小企業和
個體工商戶紓困發展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進一步支持中小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紓困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粵府辦〔2022〕6號)和省有關部門出臺的系列政策措施,進一步加大對我市中小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紓困幫扶力度,幫助企業渡過難關,特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降低生產經營成本
1.繼續實施減稅降費優惠政策。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月銷售額15萬元以下(含)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免征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暫停預繳增值稅。自2022年1月1日至 2022年12月31日,對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經營所得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在現行優惠政策基礎上,再減半征收所得稅。推動增值稅留抵退稅、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等稅收優惠政策在中小企業落地實施,將《關于應對疫情影響加大對中小企業支持力度的若干政策措施》(粵工信民營 〔2020〕38 號)中關于減免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政策實施期限延長至2023年6月30日,關于工會經費返還補助政策實施期限延長至2022年12月31日,小微企業上繳工會經費全額返還,對生產經營困難的中型企業予以補助。2022年按照省政府部署繼續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等惠企政策。實施制造業小微企業社保繳費補貼,2022年對市內注冊、持續經營的制造業小型微利企業,按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單位繳費部分一定比例給予補貼。符合稅法規定條件的補貼資金作為不征稅收入管理,由企業用于社保繳費、員工待遇發放等支出。(責任單位:市稅務局、市總工會、市人社局、市財政局)
2.降低場地使用成本。對承租國有房屋(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國有實際控制企業權屬的房屋)的服務業、制造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免3個月租金。鼓勵各地在工業園區及產業集聚區集中建設標準廠房,工業物業產權按規定以棟、層為基本單元進行分割出售,或以適當的優惠價格出租給中小企業,鼓勵各地對產權出讓方或出租方予以適當補貼。鼓勵國有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實施面向初創小微企業和優秀團隊適度減免租金。鼓勵寫字樓、商場、商業綜合體等非國有物業業主與租戶共克時艱,協商免租、減租、緩租。結合我市產業發展需要及區域生態環境條件,鼓勵各縣(市、區)參考海豐縣梅隴鎮金銀首飾行業集中電鍍做法,在產業園區內布設噴漆、打磨等共性工廠,完善生產工序,增進產業協同。(責任單位:市國資委、市財政局、市住建局、市科技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3.緩解相關經營成本壓力。動員和鼓勵本地電子商務平臺主動減免網店押金、宣傳推廣費、傭金年費等,對本地農副產品特別是扶貧農產品減免平臺費用。支持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建設,對搭建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正常運營滿一年,且線上銷售本地產品年銷售額達1000萬元或農副產品年銷售額達500萬元的,給予資金獎勵。向納稅人免費提供電子發票申領、開具、交付、查驗等服務,對新辦企業免費發放稅務UKey,推出“網上辦、快遞送、零接觸”免費配送發票等“非接觸式”辦稅方式。實施出口信用保險補助政策。(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市監局、市稅務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二、著力開拓市場需求
4.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對于經主管預算單位統籌后未預留份額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采購項目,以及預留份額項目中的非預留部分采購包,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對符合規定的小微企業報價給予6%-10% (工程項目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價格參加評審。加強各級預算單位政府采購項目評估,對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預留采購份額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小額采購項目(200萬元以下的貨物、服務采購項目,400萬元以下的工程采購項目),原則上全部預留給中小企業,超過前述金額的采購項目,預留該部分采購項目的40%以上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其中預留給小微企業的比例不低于70%。對未明確預留份額的采購項目或采購包評審時,原則上按上限實施小微企業價格扣除或增加價格得分。(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工信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5.支持中小企業拓展國內外市場。支持中小企業參與廣交會、進博會、中博會、海博會、高交會、APEC技展會、旅博會、加博會、農交會、農博會等重要展會活動,為企業提供不同程度參展補助。鼓勵引導本地電商平臺為本地中小企業提供線上銷售服務,提供免費指導、攝影、美工等服務,并給予流量支持。結合我市疫情防控實際,開展“汕尾特色產品展”、國慶汽車促消費活動、“123買年貨”等專項行動,視情況定向發放消費券等惠民補貼。加快出臺相關政策,鼓勵支持企業建設跨境電商海外倉,對我市跨境電商企業自主建設或租賃倉儲總面積達到500平方米以上的,且年實際投資(不含土地投資)達到30萬元以上的,對企業海外倉場地購置租賃、倉儲設施擴容升級等費用給予資金補助。(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工信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文廣旅體局、市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6.充分發揮大型企業引領帶動作用。鼓勵大型企業面向市內中小企業發布產品和服務采購計劃,擴大采購規模,市屬國有企業全年面向中小企業發布產品和服務采購,采購金額不低于500萬。開放產業集群圖譜,開展“大手拉小手”活動,支持大型企業尤其是“鏈主”企業通過產業紐帶、聚集孵化、上下游配套、分工協作、開放應用場景和技術擴散等方式,將中小企業納入產業鏈、供應鏈體系,帶動中小企業優化生產經營、提升產品質量。(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文廣旅體局、市國資委、市工商聯)
三、加強企業權益保障
7.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業賬款。將拖欠中小微企業賬款案件納入快立快審快執“綠色通道”,從執行立案、財產查控、評估拍賣、執行分配等各個執行環節發力,提供更加快捷、高效的服務,對于有財產可供執行的案件,縮短辦案周期并提高執行到位率,力保全部案款執行完畢。對于中止執行或終結本次執行程序已超過6個月的案件,依申請或主動重新啟動“四查”。成立中小微企業應急律師服務團,從全市律師和公證隊伍中挑選政治站位高、業務素質強,熟悉處理中小微企業合同糾紛、勞資糾紛等業務的資深律師組成中小微企業應急律師服務團,明確律師服務團及其成員的職責、任務及工作要求。對于中小微企業的合同履行、勞資關系糾紛,積極開展應急公共法律服務。(責任單位:市法院、市司法局、市工信局)
8.強化款項支付監督和約束懲戒。及時處理拖欠中小企業賬款線索,建立健全辦理拖欠中小微企業賬款案件長效機制,確保我市“零”拖欠。對各地機關、事業單位和大型企業惡意拖欠中小企業賬款、與關聯機構聯手賺取中小企業應收賬款融資或匯票貼現利息等典型案例在主要媒體進行披露,情節嚴重的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依法加大失信懲戒、限制消費等措施的適用力度,依法加大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力度,對失信被執行人依法限制消費并將其納入失信黑名單,做到應納盡納。對涉嫌拒不執行罪的被執行人,一律按照規定移送公安機關處理。(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發改局、市財政局、市公安局、市國資委、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四、加大融資支持力度
9.鼓勵銀行機構對中小企業市場化續貸、展期。鼓勵金融機構對符合條件、流動性遇到暫時困難的小微企業,制定合理的信貸計劃和金融產品,做到首貸擴面、轉貸提速、續貸從簡。運用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工具,對地方法人金融機構發放的普惠小微貸款,按季度余額環比增量的1%提供資金,引導信貸資金投向民營、普惠小微等重點領域。提高金融科技賦能效力,繼續推廣應用省中小企業融資平臺汕尾專區,爭取到2022年末平臺注冊用戶數量達到2萬家,融資申請金額達到60億元,同步推動“粵信融”“粵商通”“善美村居”等平臺完善,進一步提高信息撮合效率,解決銀企信息不對稱問題,提高中小企業和小微市場主體信貸便利度和獲得率。將商業銀行開展小微企業信用貸款等相關指標作為財政資金存放管理的參考依據,發揮財政資金競爭性存放激勵作用。(責任單位:汕尾銀保監分局、市金融局、人行汕尾中支、市財政局)
10.建立中小企業應急轉貸機制。加快修訂《汕尾市支持中小微企業融資專項資金管理辦法》,進一步發揮融資專項資金的作用和提高融資專項資金的使用率,將單戶單筆專項資金使用額度由600萬元提高至1000萬元,拓寬專項資金用戶范圍,突出簡化辦理流程,減免擔保費用,爭取“融資專項資金”業務杠桿放大5-6倍,為符合銀行信貸條件、貸款即將到期而暫時無法足額還貸的困難中小微企業續貸提供短期周轉的融資專項資金。(責任單位:市金融局)
11.進一步加大信貸風險補償和融資擔保支持力度。推動市小微企業信用保證基金優先支持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導向、地方政府扶持的行業或群體中的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戶給予單家企業最高1000萬元的擔保額度,對于納入小微企業信用保證基金擔保的業務,擔保費不得高于每年0.8%。落實汕尾市小微企業信用保證基金相關政策。(責任單位:市金融局、市工信局、市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五、強化企業人才支撐
12.加強用工供需對接。通過網絡、現場、入校等線上線下各類招聘形式,解決企業用工需求,加強中小企業用工、人才對接。對我市非公企業新招用本市戶籍人員首次在汕尾就業,與其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6個月以上的,給予用人單位1000元/人補貼。支持和鼓勵市內外高校和職業教育學校等畢業生留汕、返汕就業創業,在人才落戶、住房、子女 教育、醫療健康等方面提供更多支持。引導高校和職業教育學校與優質企業達成用工合作,直接輸送學生到本地中小企業就業或實習,對表現較好的學校在招生指標和“沖補強”提升計劃建設績效評價時給予傾斜。落實《汕尾市紅海揚帆人才計劃》等政策,發揮汕尾創新島(深圳)人才招引功能,助力汕尾本土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招引急需緊缺高層次人才。(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13.加強中小企業人才培訓。建立多層次人員培訓體系,推進“新粵商”培訓工程,每年免費培訓中小企業和服務機構中高層管理人員、技術骨干800人次以上。推進“粵菜師傅”“廣東技工”“南粵家政”三項工程,加強“粵菜師傅”鄉村特色培訓點建設,開展“粵菜師傅”培訓1500人次以上;推行企校雙制技能人才培育模式,鼓勵重點企業聯合技工院校設立產業培訓基地,在人才培養、技術創新、就業創業等方面開展合作,推行企業新型學徒制;扶持建設15個“南粵家政”基層服務站(其中“南粵家政”基層家政服務示范站4個),打造“善美管家”品牌。(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人社局)
六、提升創新能力和專業化水平
14.大力推動“小升規”工作。加大“四上”企業培育力度,落實好省“小升規”企業、市新增“四上”企業獎勵以及用地、融資、減輕稅負等支持政策,同時市財政給予每家新升規工業企業一次性給予10萬元,每家新升規商貿、建筑、服務業企業一次性給予5萬元的培育支持資金,鼓勵各縣(市、區)制定本地獎勵政策。(責任單位:市發改局、市財政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市監局、市商務局、市文廣旅體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15.加快推動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在省政府對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獎補政策基礎上,市財政對新獲得國家和省“專精特新”稱號企業給予資金獎勵,每家企業一次性獎勵20萬元;鼓勵各縣(市、區)對“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給予資金支持。加大對中小企業研發支持力度,鼓勵各地設立面向科技型、創新型中小企業的研發計劃,打造產業鏈協同創新體系,支持有條件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和科技型、創新型中小企業優先參與省級以上制造業創新平臺建設。(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財政局、市科技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16.推動中小企業創業創新。大力發動中小企業及團體、個人參加各類創新創業大賽,根據“創客廣東”工作部署,繼續舉辦“創客汕尾”大賽,對進入復賽的企業及團體發放3500元參賽補貼,對獲得大賽一、二、三等獎企業分別給予12萬、6萬、3萬資金獎勵,并幫助落地汕尾且獲股權融資的獲獎項目取得省不超過股權融資額度10%的獎補資金(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繼續舉辦汕尾市“紅海杯”創新創業大賽,對進入復賽的企業給予2.5萬資金補助,對獲得大賽一、二、三等獎企業分別給予5萬、2萬、1萬資金獎勵。(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
七、加大對個體工商戶精準扶持力度
17.允許個體工商戶經營者變更登記。個體工商戶變更經營者的,按照《個體工商戶條例》規定由原經營者申請辦理注銷登記,由新的經營者申請辦理注冊登記,兩項申請可同時進行。家庭經營的個體工商戶在家庭成員間變更經營者的,可直接到屬地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責任單位:市市監局)
18.加大對“個轉企”支持力度。按照《汕尾市推進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為企業工作實施方案》,全力支持具有一定規模和發展潛力的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為企業,享受商事登記服務、稅收、金融、權屬、財政、知識產權保護等扶持措施。權屬變更扶持上,在辦理銀行賬戶、涉稅事宜等相關手續及辦理原有許可審批事項延續手續時,持相關證明根據國家政策免收相關費用;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為企業的,原個體工商戶名下的不動產無償劃轉到其轉型升級設立的個人獨資企業、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名下,憑相關資料開具免征契稅證明,辦理房產、土地過戶登記的,免除不動產登記費、交易手續費。財政支持措施上,由各縣(市、區)委托第三方記賬專業機構的方式為 “個轉企”企業提供為期1年以上的代賬服務。(責任單位:市市監局、市稅務局、市住建局、市財政局、市金融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19.提供更多信用貸款支持。針對個體工商戶“無抵押”“輕資產”的特點,運用再貸款等貨幣政策工具,引導銀行機構加強對個體工商戶的信貸支持,加大信用貸款投放力度及范圍,鼓勵銀行機構開發并持續完善針對個體工商戶的“續貸”“隨借隨還”“快貸快還”等貸款產品,提升對個體工商戶的金融服務效率。(責任單位:人行汕尾中支、市金融局、汕尾銀保監分局)
20.加強公平競爭審查。推動各項政策措施對個體工商戶一視同仁,清理廢除歧視、妨礙個體工商戶參與市場經濟活動的政策措施,各級政府和部門出臺的紓困幫扶政策,除適用范圍有明確規定外,均適用于個體工商戶。(責任單位:市直各行業主管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堅定信心,按照市委、市政府統一部署,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責任擔當、勇于開拓創新,加快推動各項政策落地見效。同時,加強對中小企業和個體工商戶面臨困難和問題的研究,做好政策儲備,制定操作性強、效果可見的詳細措施,保障內外資中小企業同等享受各級政府出臺的支持政策。強化對階段性情況的研判,及時調整工作思路、轉變工作方式。各地、各部門要將政策宣傳工作作為推動中小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展的重要手段,切實將惠企政策送達廣大市場主體,確保中小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知曉政策、熟悉政策,用好、用活、用足政策。
同類政策標準不一致的,按照從高不重復原則最大力度支持企業發展。各項政策措施除有明確規定時限以外,執行至202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