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自治縣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各相關企業: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促進大中小企業融通創新的決策部署,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組織開展2024年度大企業“發榜”中小企業“揭榜”工作的通知》(工信廳企業函〔2024〕221號)要求,現就組織開展2024年度大企業“發榜”中小企業“揭榜”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聚焦制造強國、網絡強國重點領域,通過龍頭企業發布產業技術創新和配套需求,中小企業“揭榜”攻關,由大企業與中小企業自愿基于市場原則進行合作,助力大企業精準對接更多未進入供應商體系的協同創新伙伴,助力更多中小企業融入大企業產業鏈供應鏈,實現創新需求由市場提出、創新主體由市場選擇、創新成果由市場驗證,攻克一批產業技術難題,形成一批融通創新成果,助推發展新質生產力,提升產業鏈供應鏈韌性和安全水平。
二、組織方式
(一)大企業報送“發榜”需求。在本地區、本行業有一定龍頭帶動作用的大企業圍繞發展目標,參考《產業基礎創新發展目錄》,結合自身發展實際,可提出擬請中小企業“揭榜”攻關的技術創新需求。
報送方式:有“發榜”意愿的大企業在大中小企業融通創新平臺(http://xieshouxingdong.cn)填寫《大企業技術創新需求表》(見附件1.可選擇是否公開企業名稱),下載打印紙質版并加蓋企業公章,掃描件于7月6日前發送至我廳中小企業處電子郵箱。
審核安排:通過初核后,將由我廳推薦至工業和信息化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將結合需求的可行性等情況,篩選形成大企業技術創新需求目錄,通過全國大中小企業融通創新服務平臺向社會公開發布。
(二)中小企業申請“揭榜”。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的中小企業可圍繞大企業技術創新需求目錄進行“揭榜”。
報送方式:待大企業技術創新需求目錄公布后,在全國大中小企業融通創新服務平臺填寫《中小企業“揭榜”對接表》(見附件2),提交《中小企業“揭榜”申請書》(模板見附件3),打印紙質版并加蓋企業公章,掃描件發送至我廳中小企業處電子郵箱。
審核安排:材料通過初審后,將由我廳推薦至工業和信息化部,報送時間另行通知。
(三)確定“揭榜”企業名單。“發榜”大企業根據“揭榜”中小企業的團隊水平、研發能力、攻關方案、與需求匹配度等組織遴選,每項需求選擇1—2家“揭榜”企業,由大企業與“揭榜”中小企業自主確立合作關系。“揭榜”中小企業不得是“發榜”大企業的子公司、控股公司、供應商等關聯企業。項目完成后由大企業自主安排驗收,確定“揭榜”中小企業是否進入供應商目錄或繼續深化合作關系,協同推進技術攻關和創新。
(四)做好服務支撐。各市縣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要充分發揮中小企業服務體系作用,動員中小企業服務機構、平臺企業、高校、科研院所、金融機構等加強服務支持,為大企業與中小企業協同攻關提供中試驗證、知識產權申報和管理、融資促進、市場開拓等服務,并對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和創新型中小企業給予適度優惠,為大中小企業融通創新營造良好環境。
三、工作要求
(一)各市縣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要加大宣傳動員力度,充分動員大企業和中小企業積極參與揭榜掛帥活動,及時幫助企業協調解決對接面臨的困難和問題,確保融通對接工作取得實效。
(二)各市縣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對入選“揭榜”名單的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創新型中小企業,要結合當地實際,通過中小企業發展環境評估獎勵資金、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等現有項目,采取適當方式予以傾斜支持。
(三)各市縣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要以開展“揭榜”“發榜”工作為契機,與“百場萬企”融通對接、“一鏈一策一批”融資促進、“一起益企”“中小企業服務月”等活動相互協同,通過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豐富對接形式,提升對接效率,推動大中小企業融通創新工作進一步提質擴面,構建大中小企業相互依存、相互促進的融通創新生態。
海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