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冀政辦字〔2016〕61號文件精神,2017-2021年,省級預算每年安排專項資金,采用先建后補、以獎代補的方式支持農業對外開放工作。
每年支持40家國際標準農產品生產示范區(基地),每個獎補基本建設費30-50萬元。
每年支持80家取得境內有機農產品、農產品地理標志認證的產品(企業)或獲得GAP、NOP、GLOBAL-GAP、JAS、ISO、GMP、HACCP等國際認證的農產品企業(產品),每個一次性獎補10萬元。
對參加生鮮(活)農產品國外知名、國際性展會企業的展位費實行全額獎補。
對在境外購地300公頃以上從事種養殖生產、農產品加工的企業,生鮮(活)農產品倉儲能力達到2萬噸以上的企業,農產品物流基地中轉能力達到30萬噸以上的農業企業,分別一次性獎補不超過30萬元、50萬元和1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