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社會各界人士:
現將《十堰市支持循環經濟產業發展措施(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社會各界的意見建議。歡迎各界人士通過信函、發送郵件、電話聯系等方式提出寶貴的意見和建議。
公開征求意見時間起止期限:2024年5月27日-6月25日。
通訊地址:十堰市市民服務中心A棟14樓(資源環境科)
聯系人:賀澤炎
郵政編碼:442000
聯系電話:0719-8677329
電子郵箱:312213443@qq.com
十堰市支持循環經濟產業發展措施
(征求意見稿)
根據《國務院關于加快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的指導意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構建廢棄物循環利用體系的意見》《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的實施意見》《十堰市發展循環經濟產業三年行動方案》精神,為構建廢棄物循環利用體系,加快我市循環經濟產業發展,特制定本措施。
一、完善回收循環利用網絡。支持產業鏈鏈主企業建設供應鏈服務平臺,對接入上下游企業各50家以上,平臺投入500萬元及以上,本年度營業收入達到10億元及以上的,一次性給予不超過50萬元資金補助,每年獎勵企業不超過3家。支持建設一批集中分揀處理中心,對達到《再生資源綠色分揀中心建設管理規范》的分揀中心,一次性獎勵20萬元,對新建且符合條件的分揀中心、“兩網融合”項目,積極爭取上級相關專項資金政策支持。(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市供銷社;各縣市區,下同不再重復)
二、保障合理用地需求。統籌區域內社會源廢棄物分類收集、中轉貯存等回收設施建設,將再生資源回收交投點、中轉站、分揀中心和二手商品交易等廢舊物資回收網絡建設用地納入規劃,作為城市配套的基礎設施用地,保障合理用地需求。(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城管執法委)
三、支持提升綠色化、智能化、循環化發展水平。支持建設綠色園區、綠色工廠、近零碳產業園,新認定國家級、省級綠色工廠的企業,省、市分別獎勵100萬元、20萬元,新認定國家級、省級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省、市分別獎勵20萬元、10萬元。每年開展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目標考核,對超額完成能耗雙控目標的企業每家一次性給予6萬元補貼。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實施生產性設備更新、技改升級,積極爭取中央、省級預算內投資等相關專項資金支持,并享受市級“產業升級貸”等融資和財政貼息支持。(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
四、推動科技創新賦能。鼓勵各類創新主體研發廢棄物循環利用、能量梯級利用、水資源高效利用、清潔生產等領域共性關鍵技術,對符合《十堰市關于加快科技強市建設實施意見》認定要求的科技創新平臺、創新創業服務平臺、離岸雙創基地、雙創服務載體等分別給予相應的一次性資金獎勵。(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財政局)
五、加大財稅政策支持力度。探索建立循環經濟產業發展基金,積極撮合市產投集團精準服務產業鏈骨干企業重點項目。落實國家節能環保、資源綜合利用等稅收優惠政策,推廣“反向開票”做法幫助企業享受稅惠紅利。切實發揮市財政產業發展專項等資金杠桿作用,拓寬“綠色發展貸”等金融產品支持范圍,通過政策性融資擔保機構搭橋,對全市范圍內入庫綠色項目(企業)且年主營業務收入2000萬元以上的環保和資源綜合利用企業,享受單戶不超過1000萬元,期限不超過3年的綠色發展貸款。(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產投集團,各金融機構)
六、加大人才隊伍建設。落實《十堰市加快“一主四優多支撐”產業人才隊伍建設實施方案》,積極推薦循環經濟產業鏈高層次人才申報“武當人才卡”發卡對象,為其提供政務、商務、住房、創新創業等全方位服務。加快高層次人才引進,經考核認定合格的產業鏈省級院士工作站、專家工作站,一次性分別獎勵15萬元、10萬元獎補。鼓勵產業鏈企業與本地院校合作培養產業工人,對符合條件的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每生給予5000元補貼,新技師培訓按高級工2000元/人、技師3500元/人、高級技師5000元/人給予補貼。(責任單位:市委人才辦、市人社局、市科技局)
七、加強再生材料推廣應用。在政府采購中優先應用節能環保和再生資源產品,倡導非政府機構、企業實行綠色采購,貨物類政府采購中綠色采購比例不低于90%。進一步改進和完善公共辦公設備回收利用管理制度,加強公共機構數字回收平臺和行政事業單位“公物倉”建設。支持市內院校實習基地,積極應用汽車零部件再制造產品開展教學科研。(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經信局、市發改委、市教育局、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市產投集團)
八、健全企業家常態化聯系機制。建立以市領導為鏈長、以龍頭企業為鏈主、以高層次專家團隊和機構為鏈創的三鏈機制,動態更新循環經濟產業發展“三庫兩清單”(規上龍頭企業庫、重大項目庫、產品技術攻關庫和專家學者聯系服務重點企業清單、鏈長鏈主鏈創清單),發改、生態、應急、消防、市監等部門,在能源保障、節能審查、環保服務、安全教育、行政審批等方面安排專責人員,公開服務電話,主動靠前幫辦,打造企業全生命周期閉環服務。車輛管理部門開通綠色窗口,服務報廢汽車注銷辦理。市場監管和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行業管理,規范市場秩序,依法保障公平競爭。(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生態環境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經信局、市消防支隊)
九、支持循環經濟重點產業鏈發展。重點打造再生金屬循環利用、大宗固廢綜合利用、報廢汽車資源化利用等產業集群,積極爭取上級相關專項資金政策支持。大力推進“城市礦產”再利用,加快中水利用加壓站和中水管網建設,支持京能十堰熱電、十堰道路保潔、城市綠化等加大中水利用。支持供銷系統立足城鄉經營服務優勢,加快完善農業廢棄物回收網絡。完善《十堰市建筑垃圾管理辦法》,推動城區建筑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執法委、市農業農村局、市供銷社)
本措施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同類政策按“就高不重復”原則執行,涉及財政獎補資金按照現行財政體制分擔。由市財政承擔的獎補資金,已有確定經費來源的,按原渠道列支;無經費來源的,由市財政統籌解決。受到行業主管部門處理或者存在不誠信問題的,一律取消兌現資格,巳兌現資金獎勵按原支付渠道予以追回。如遇到相關政策調整,按最新政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