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委辦局,各區屬機構:
《懷柔區促進區域經濟高質量發展指導意見》已經區政府第91次常務會議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北京市懷柔區人民政府
2024年4月30日
(此件公開發布)
懷柔區促進區域經濟高質量發展指導意見
為深入落實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的戰略部署和北京市以首善標準推進高質量發展的要求,深化“兩區”建設,加快培育發展新質生產力,構建與基礎研究相適應、以實體經濟為支撐的現代化產業體系,促進區域經濟高質量發展,制定本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以新時代首都發展為統領,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戰略定位,結合懷柔區實際情況,以打造與國家基礎研究相適應的戰略科技力量為牽引,強化科技創新自立自強,構建企業全生命周期、全方位高質量發展、全要素需求保障的產業政策體系,助推“1123”產業體系新格局構建,促進區域經濟高質量發展。
(二)發展目標
到2025年,懷柔科學城科技成果轉化示范區和高端科學儀器裝備產業集聚區初步建成,“1123”產業體系初具規模,產業生態體系基本形成,科技成果轉化效果顯現,產業集聚效應初現。
到2030年,懷柔科學城科技成果轉化示范區和高端科學儀器裝備產業集聚區全面建成投用,“1123”產業體系更加成熟,產業生態體系完善,產業綜合競爭力和創新能力顯著增強。
二、完善政策體系,構建與基礎研究相適應、以實體經濟為支撐的現代化產業體系
聚焦發展目標定位,立足企業全生命周期服務、全方位高質量發展、全要素需求保障,建立可動態調整的“1+N”產業政策體系,“1”為本意見,“N”為專項政策。
(一)加大招商引資力度。為打造高端產業集群,支持優質企業、初創團隊集聚發展,鼓勵專業機構招商,全方位推進產業高質量發展。
1.支持優質企業集聚。圍繞“1123”產業領域,積極引入頭部企業、專精特新企業、隱形冠軍、高成長性企業,打造優質企業集群,經綜合評定后,給予不超過1000萬元資金支持。
2.鼓勵初創團隊集聚。重點依托懷柔科學城各類科技基礎設施和研究平臺,鼓勵科研院所將其成果通過許可、轉讓、作價投資、共同實施等方式在懷轉化。支持掌握前沿技術且有較大市場潛力和發展前景的創新人才(團隊)在懷創立企業或將企業遷懷發展。根據企業科技自主知識產權、技術領先性、產業化前景等情況,給予不超過1000萬元資金支持。
3.鼓勵服務機構招商。支持開展投資促進和招商推介活動,引進符合懷柔區產業發展方向的企業(項目),根據引入企業(項目)在懷綜合運營發展情況,給予不超過500萬元一次性資金獎勵。
(二)鼓勵科技研發創新。為鼓勵科技創新,促進創新鏈產業鏈深度融合,支持加大研發投入、創新平臺建設,推動成果轉化及產業化,打通產業鏈堵點卡點斷點。
4.支持加大研發投入。支持企業利用大科學裝置交叉研究平臺及公共中試平臺、概念驗證平臺等,開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鼓勵加大研發投入,提升自主創新能力,按照其實際發生研發費用,給予不超過300萬元一次性資金獎勵。
5.支持創新平臺建設。重點布局建設一批面向社會開放的中試、小試、測試、驗證平臺,打造梯次布局、高效協同的產業創新平臺;支持創新主體牽頭承擔國家科技重大專項、認定為重點實驗室、企業技術中心。給予不超過500萬元資金支持。
6.推動重大科技成果轉化及產業化。面向國內外科技前沿,鼓勵在懷進行重大前沿原創技術的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項目,經綜合評定后,給予不超過1000萬元資金支持。
(三)壯大實體經濟企業。為提升企業創新能力和專業化水平,支持企業優質發展、做大做強,加強企業上市培育力度,助力實現產業基礎高級化和產業鏈現代化。
7.推進企業優質發展。鼓勵企業參與專精特新、數字化車間、綠色工廠等稱號認定,鼓勵企業參與國際、國家及行業標準制定,提高企業發展質量,提升產業鏈供應鏈現代化水平,給予不超過100萬元一次性資金獎勵。
8.支持企業發展壯大。鼓勵企業升規入統和持續做大,結合產值或收入等指標給予支持,實現經濟擴量增容、提質增效;充分發揮重點企業穩運行“壓艙石”作用,對滿足年度穩運行獎勵標準的企業給予支持,推動高精尖產業穩增提質;鼓勵吸引和利用外資,根據外商投資企業實繳合同外資金額給予支持,提升利用外資水平。給予不超過150萬元一次性資金獎勵。
9.加強企業上市培育。鼓勵企業在境內外主要交易所上市,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分階段共給予不超過600萬元資金支持。
10.穩固區域經濟發展。對符合本區產業發展方向,在支撐GDP、就業、促進產業轉型升級、增加產業鏈韌性等方面,對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做出重大貢獻、輻射帶動能力強的重點企業給予不超過5000萬元資金支持。
(四)助推主導產業發展。為進一步提升主導產業發展能級,筑牢科技服務平臺基礎、壯大儀器傳感器核心產業、培育兩大支柱產業、做亮三個特色產業,加快構建“1123”產業結構體系。
11.筑牢科技服務平臺基礎。支持建立知識產權、專利、研發設計、成果轉化等公共服務平臺,促進各類公共資源的開放和共享,提升研究開發和產業化能級和水平;壯大技術經紀(經理)人才隊伍,加大有效技術需求挖掘數量。給予不超過200萬元資金支持。
12.培育儀器傳感器核心產業。落實《關于支持發展高端儀器裝備和傳感器產業的若干政策措施》(京政發〔2021〕31號)和《關于精準支持懷柔科學城科學儀器和傳感器產業創新發展的若干措施》(京懷科管發〔2021〕4號),支持儀器傳感器產業創新創業主體集聚發展,開展研究開發、生產制造、培育孵化、技術轉化、成果應用、維修運維等活動。
13.壯大兩大支柱產業。推動新材料新能源示范應用,支持已完成產業化開發建設,尚處于市場驗證或初期應用階段的新材料新能源產品及器件市場化示范應用。培育生命健康產業持續發展,支持企業開展臨床實驗,對首次取得藥品注冊許可證、醫療器械注冊證,鼓勵在區內實現產業化。給予不超過1000萬元資金支持。
14.做亮三個特色產業。鼓勵企業以智能化、數字化和綠色化改造方式進行技改升級,結合固定資產投資情況及產業發展促進作用,給予不超過600萬元資金支持。支持影視全產業鏈條重點企業和“來影都過周末”特色文化活動及相關業態集聚發展,鼓勵影視劇組來懷拍攝制作;激發文化旅游市場活力,豐富旅游業態。結合固定資產投資和帶動消費等方面,給予不超過300萬元資金支持。支持國際國內會展活動在懷舉辦,促進會議會展產業發展,結合在懷實際消費金額,給予不超過500萬元資金支持。
(五)強化產業要素保障。圍繞產業發展配套關鍵環節,突出全方位保障,加大空間供給、加強人才引育力度、強化財政金融支持,優化產業發展環境,推動產業高質量發展。
15.加強空間支持。構建符合懷柔產業發展的硬科技產業空間,助力企業集聚發展。支持優質企業遷入,加大企業租賃用房支持力度,配套提供產業人才公寓,支持在懷建設各類科技孵化器和眾創空間等孵化平臺;支持孵化平臺和產業特色園區運營;支持硬科技孵化器申請國家、市、區三級科技企業孵化器資質認定。給予不超過1000萬元資金支持。
16.加強人才服務保障。對符合條件的人才在子女入學、落戶住房、醫療、工作居住證、出入境手續辦理等方面提供便捷服務。支持杰出青年人才引進,鼓勵杰出青年科技人才在基礎研究方面取得較突出成績;支持企業建立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給予不超過50萬元一次性資金獎勵。
17.強化金融保障。鼓勵各類金融機構在懷集聚,對符合條件的落戶金融機構給予一次性資金獎勵以及購置(租賃)辦公用房資金補貼;推動金融服務融入企業發展全生命周期及重要環節,對符合條件的初創企業給予創業補貼資金支持,對投資懷柔區種子期、初創期科技企業的風投創投機構給予資金獎勵,對銀行、保險、擔保、融資租賃等為在懷企業融資發揮引領帶動作用的機構給予資金激勵。單項給予不超過500萬元資金支持。
18.給予企業貸款貼息、擔保費補貼支持。圍繞“1123”產業領域,降低企業融資成本,根據企業融資成本,支持企業向銀行申請與生產經營相關貸款;按照企業實際支付費用,支持企業通過支付服務費方式向擔保公司申請貸款擔保。給予不超過50萬元資金支持。
三、優化兌現程序,提升服務效能
政策支持資金,主要用于科技研發、設備投入、租金補貼、人才獎勵和配套保障方面,企業、科研機構及人才(團隊)每年第一季度向政策制定單位申報,上一年度政策資金原則上次年6月底前完成兌現,每年一次;上市(掛牌)企業資金補貼支持每半年申報兌現一次。
其他服務保障(開辦企業、子女入學、落戶住房、醫療、工作居住證、出入境手續辦理、行業交流、市政接入等)可隨時申請,相關單位按政策規定即申即辦。
四、附則
(一)本措施適用于招商選資擬落戶在懷柔區或已在懷柔區注冊、納稅、統計登記的企業、科研機構及人才(團隊)。
(二)申報享受政策支持的企業、科研機構及人才(團隊)或項目需符合國家、北京市相關法律法規和懷柔區功能定位,符合北京市新增產業的禁止和限制目錄規定。
(三)各單位結合行業特點,視企業綜合發展情況進行評定,并明確一次性或分期撥付方式。
(四)各專項資金政策內部單獨條款對同一事項原則上不重復支持。同一事項已享受市級政策獎勵的,區內不再重復支持(市級文件有特殊要求除外)。本政策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最終解釋權歸區發展改革委所有。實施過程中如遇國家或北京市相關政策調整,本政策將隨之調整。區政府《關于印發懷柔區促進區域經濟轉型發展專項資金支持政策的通知》(懷政發〔2016〕15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