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經濟技術開發區、生態科技新城、蜀岡—瘦西湖風景名勝區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公司),市各直屬單位:
現將《揚州市支持農產品加工業發展十條措施》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揚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6日
揚州市支持農產品加工業發展十條措施
為進一步提升我市農產品加工業發展質態,推動鄉村產業升級,促進鄉村全面振興,根據《揚州市“十四五”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規劃》和《高水平建設農業強市十大行動實施方案》,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措施。
一、夯實產業發展基礎
支持優質生產基地建設,對新增全國優質農產品生產基地、全國綠色食品原料基地,按照1元/畝標準給予一次性獎補,最高不超過20萬元;對新認定的全國、省出口農產品示范基地(區),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50萬元、10萬元;對新認定的國家、省級農業全產業鏈重點鏈,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30萬元、10萬元;對新認定的國家農業產業強鎮,一次性獎補50萬元。(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財政局)
二、鼓勵龍頭企業創建
支持農業龍頭企業申創國家級、省級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對新認定的農業產業化國家重點龍頭企業,一次性獎補50萬元;對新認定的農業產業化省級龍頭企業,一次性獎補30萬元。(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發改委、財政局、商務局,人民銀行揚州市分行,市稅務局、供銷合作社)
三、加強規上企業培育
支持農產品加工業規范化、規模化發展,對首次進入規上列統的農產品加工企業,一次性獎補5萬元;對當年營業收入首次突破30億元、10億元、5億元的規上農產品加工企業(以統計局列統為準),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30萬元、10萬元、5萬元。(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工信局、統計局)
四、促進技術創新升級
支持企業(單位)加強研發投入,開發新技術、研制新產品、制定新標準,積極申報農產品加工類發明專利。對主導制定農產品加工類省級地方標準(包括技術、模式、裝備)的農業單位,給予一次性獎補不超過5萬元/項。對新獲批的高新技術企業,分三年給予15萬元獎補。支持農產品加工企業博士后站點建設,分別給予國家級、省級博士后站點新建站獎勵25萬元、15萬元。(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場監管局、人社局)
五、推動產業融合發展
支持農產品加工企業延伸產業鏈,推動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探索發展旅游、科普、親子等新業態。對新創成的國家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園,給予一次性獎補20萬元。對新創成的國家級鄉村旅游重點鎮、國家級鄉村旅游重點村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50萬元、30萬元;對新創成的國家級工業旅游示范基地,列入本年度文化和旅游產業發展類專項,主要采取補貼、獎勵、貸款貼息等方式扶持。對新創成的中國美麗休閑鄉村給予一次性獎補20萬元;對新創成的全國或江蘇省休閑農業與鄉村旅游五星級、四星級、三星級企業(園區),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20萬元、15萬元、10萬元。(責任單位:市發改委、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農業農村局、文廣旅局)
六、推進集聚載體建設
支持建設一批起點高、功能全、效益好、承載能力強的農產品加工集中區,對新增的國家級農產品加工區(集中區),一次性獎補300萬元;對新增的省級農產品加工區(集中區),一次性獎補200萬元。(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
七、擴大農業有效投資
支持企業擴大生產規模,引導各類社會資本投資農產品加工類項目,對當年實施技改并新增設備投資額達100萬元(含)以上的農產品加工企業,按照其實際完成投資額8%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40萬元。對當年新引進并開工建設,總投資(正式合同)5億元以上、2億元以上、1億元以上的農產品精深加工項目主體,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20萬元、10萬元、5萬元;對當年新引進并開工建設的國家級、省級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固定資產投資額(不含土地)達到1000萬元(含)并建成投產的,一次性獎補30萬元;對當年被認定為省級示范農業農村重大項目的農產品加工企業,一次性獎補3萬元。(責任單位:市工信局、財政局、農業農村局、商務局、統計局)
八、引進培養農業人才
引導“綠揚金鳳計劃”“英才培育計劃”“名師工作室”等市級人才工程支持更多農業人才創新創業、成長成才。支持各類涉農主體與高校院所開展人才交流、科研成果轉化應用和項目合作成果推廣等活動,與職業(技工)院校聯合開展訂單式、冠名式技能人才培養,單個訂單班給予不超過10萬元資助;對鄉土人才在我市新辦創業項目給予最高20萬元資助,鼓勵鄉土人才創業項目入駐三帶(帶領技藝傳承、帶強產業發展、帶動群眾致富)創業園區(街區)享受相關租金優惠。對涉農項目參加省級創業創新項目大賽(或同級別比賽)并獲得省級一、二、三等獎(優秀獎除外)的單位或個人,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資金5萬元、3萬元、2萬元;對涉農項目參加國家級創業創新項目大賽(或同級別比賽)并獲得獎項的單位或個人,一次性獎補10萬元。(責任單位:市人社局、農業農村局)
九、支持農業品牌打造
支持構建以“食美惟揚”區域公用品牌為龍頭、農產品加工企業和產品品牌為主體的農業品牌體系,對新入選國家級、省級、市級農業品牌目錄或精品品牌培育計劃的品牌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資金10萬元、5萬元、3萬元;對獲得省級以上農業品牌比賽名次的品牌一次性獎補5萬元;對獲評綠色優質農產品精深加工主體給予一次性獎補不超過3萬元。對成功注冊地理標志商標的,每件給予注冊商標所有權人不超過10萬元獎補;對被行政認定為中國馳名商標的農產品品牌,每件給予商標所有權人不超過50萬元獎補。支持圍繞區域公用品牌創新擔保產品,優化擔保流程。(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場監管局、江蘇農擔揚州分公司)
十、強化金融土地保障
支持農產品加工企業增資擴產,給予重大項目投資企業不高于銀行同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50%的貸款貼息,年貼息額最高不超過50萬元。支持農產品加工企業上市,按企業上市進度和上市募投凈額,給予專項資金扶持。對農產品加工重大項目根據項目層級參照省市產業重大項目實施用地要素資源分級保障、市級統籌。(責任單位:市財政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農業農村局)
符合本措施的“認定類”項目實行“免申即享”。同一項目只能由一個主體享受,同一項目或建設內容同時符合本級及上級扶持措施的,依據就高不重復的原則執行。所需資金通過統籌各類專項安排,對已有措施仍按原渠道解決,新增措施在市級農業專項中統籌調劑。
本措施自2024年5月26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9年5月26日。各縣(市、區)可參照制定相關措施,安排相應的激勵措施扶持農產品加工業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