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直各單位:
《全面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推進“強村富農”實施意見(2024—2026年)》已經區委、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杭州市臨平區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4日
全面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推進“強村富農”
實施意見(2024—2026年)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三農”工作重要論述和浙江“千萬工程”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實落細《中國共產黨農村工作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鄉村振興促進法》《中國共產黨浙江省委員會農村工作實施辦法》《浙江省鄉村振興責任制實施細則》和《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鄉村振興支持政策二十三條的通知》等要求,全面推進農業農村領域共同富裕,結合臨平區“三農”發展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三農”工作重要論述和關于浙江“千萬工程”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準確把握新歷史發展階段的新要求,以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為總抓手,以共同富裕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堅持創新驅動、數字賦能、整體聯動、共同富裕,全面促進農業高質高效、鄉村宜居宜業、農民富裕富足,打造全省領先、全國一流的鄉村振興、共同富裕臨平樣板。
(二)基本原則
——堅持優先發展。把落實“四個優先”的要求作為做好“三農”工作的頭等大事,完善制度設計,細化配套政策,層層落實責任,在干部配備上優先考慮,在要素配置上優先滿足,在資金投入上優先保障,在公共服務上優先安排。堅持強基固本、延鏈拓展、集群發展、精準發力,推動我區現代農業跨越發展。
——堅持融合推進。堅持全區一盤棋布局、一張圖規劃,實現城鄉區域全面融合、共同繁榮。推進鄉村產業深度融合發展,拓展“兩山”理論轉化通道,打通美麗產業向美麗經濟的發展路徑。打好產業融合增效、集體經濟發展和農民致富增收組合拳,建立上下聯動的工作推進機制。各級、各部門增強大局意識,明確職責、主動擔當,在工作統籌、資金整合、要素支撐等方面形成合力。
——堅持改革創新。深化農業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服務體系和農村集體產權制度、鄉村治理等領域聯動改革創新,著力破除土地、資本、人才、公共服務等要素制約,把數字化改革作為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的重要路徑,加快健全完善支持“三農”發展的體制機制。
——堅持農民主體。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充分尊重農民意愿,切實發揮農民在鄉村振興中的主體作用,調動廣大農民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把維護農民群眾根本利益、促進農民共同富裕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促進農民持續增收,不斷提升農民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主要目標
2024—2026年,全區農業增加值年增長3%以上,村集體經濟總收入年增幅6%以上,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增幅8%以上,低收入農戶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10%以上。全區村級集體經濟經營性收入逐年實現150萬元、180萬元、200萬元以上全覆蓋。到2026年,全區農業增加值達到18.9億元以上,村集體經營性收入年村均達到700萬元以上,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達到63000元以上?;拘纬桑含F代都市農業和高效生態農業蓬勃發展、優質高效、利益共享的產業融合新格局,集體經濟逐步壯大、發展模式多元、利益全民共享的鄉村新經濟,農民收入持續增長、生活質量顯著提升、美好愿望基本實現的生活富裕新態勢,打造全省領先、全國一流的鄉村振興、共同富裕臨平樣板。
三、工作措施
(一)壯大村級集體經濟,實現鄉村宜居宜業
1.支持村級經營性項目發展。鼓勵村集體實施資產建設類和資產購買類經營性項目發展,單個項目投資額不少于100萬元。年經營性收入在200萬元以下的村,按核定投資額60%補助,政策年度內每村限補300萬元;年經營性收入在200(含)萬元至300(含)萬元之間的村,按核定投資額40%補助,政策年度內每村限補200萬元。
2.支持“村建民用”項目建設。鼓勵村集體實施農業生產、農產品加工、倉儲、冷鏈等建設,區財政按投資額50%予以補助,單個項目限補200萬元,鎮街予以不少于20%的配套支持,單個項目投資額不少于50萬元。
3.加快村級留用地開發。全面做好留用地安置后續工作,用足用好村級留用地有關政策,完善村級留用地管理機制,推進村級留用地項目落實落地,切實發揮留用地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的作用。區級當年安排一定比例的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用于村集體經濟發展項目。
4.強化收入增長激勵。實施增長激勵補助,對上年村級集體經營性收入在200萬元以下的村,當年經營性收入增長10萬元以上的,按照增量的40%給予獎勵,最高80萬元;對上年村級集體經營性收入在200萬元(含)以上的村,當年經營性收入增長20萬元以上的,按照增量的20%給予獎勵,最高50萬元。
5.實施貸款貼息補助。鼓勵圍繞村集體經濟發展,開展村銀合作,其中對經營性收入200萬元以下村產生的貸款,按年日均貸款余額2%給予貼息補助,當年度最高不超過30萬元。
6.深化和美鄉村建設。按照“一帶引領、兩核驅動、多點精致、全域美麗”總體布局,深化新時代“千萬工程”,高水平實施和美鄉村建設行動,重點實施大運河及二通道沿線綜合整治、兩大核心片區提升和未來鄉村、數字鄉村、特色精品村、擴面提升等創建項目,補助政策按和美鄉村建設行動實施方案有關規定執行。
7.加強鄉村運營管理。支持村屬企業招聘農村職業經理人發展集體經濟,職業經理人年總工資共20萬元,在首次聘期2年內,由區、鎮(街道)按8:2比例承擔;后續由區、鎮(街道)、村(社區)按6:2:2比例承擔;對考評不合格的予以解聘。支持強村公司運營,對強村公司進行績效考評,根據考評結果按照一等獎20萬元、二等獎15萬元、三等獎10萬元的經費補助,區、鎮(街道)按1:1承擔。
8.推進農村土地規模流轉。整合分散、零星土地,推進農村土地規模流轉。對村社當年新增流轉土地用于農業生產,面積達50畝以上,且流轉期限3年以上的,給予200元/畝補助。鼓勵整村流轉,土地流轉率達到85%、90%和95%的村社,分別給予10萬元、15萬元和20萬元獎勵,上述政策就高補差。
9.切實減輕村集體負擔。水務、電力、電視、通訊、消防、環保、建設等市政公用企業和事業單位要積極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建設發展提供支持。各鎮、街道承擔起村級“三資”監管主體職能,切實加強村級財務監管力度,嚴格控制村級非生產性開支,規范村級項目管理,管好集體經濟收支賬。
10.構建組團協作機制。推動全區產業平臺、國有公司與鎮街分片區結成戰略合作新模式,構建全域城鄉融合發展推動共同富裕新機制。臨平新城結對喬司街道、星橋街道、南苑街道、臨平街道;經濟技術開發區結對運河街道、東湖街道;大運河科創城結對塘棲鎮、崇賢街道。
(二)激發鄉村發展活力,推動農民富裕富足
11.健全糧油收益保障機制。對區內糧油實際收獲總面積50畝以上的規模主體,每畝按水稻550元、小麥300元、油菜450元進行補助。繼續實施訂單獎勵、最低收購價、訂單良種獎勵、糧食生產貸款貼息等常態化補貼政策和規模種糧動態補貼政策。每年中央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實際種糧農民一次性補貼的發放對象為實際種糧農民。
12.提升蔬菜生產保供能力。對市、區“菜籃子”(蔬菜)基地,根據實種面積,每畝按葉菜基地500元、常年性蔬菜基地350元進行補助。對開展稻菜(蔬菜、大豆)輪作連片50畝以上的,根據實種面積,每畝給予300元的補助。
13.發展新型綜合種養。推廣新型綜合種養(稻漁、稻鴨等),對新發展且列入市級基地的按實際投資額給予70%補助,最高1500元/畝。對持續開展稻漁綜合種養的基地,根據實際綜合種養面積,每畝給予300元的補助。
14.健全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完善面向小農戶的社會化服務體系,發展農業生產性服務業,加快推進農業生產托管服務,實現小農戶和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對采用社會化服務組織對糧油作物開展統防統治的,每畝按油菜30元、大豆30元、小麥30元、水稻70元進行補助。深化“三位一體”農合聯綜合改革,每年安排一定資金,以“以獎代補”的形式,建立和完善生產、供銷、信用、賦能等“四大服務體系”,由區供銷聯社負責實施。
15.實施低收入農戶幫扶。實施低收入農戶小額貼息貸款,對不高于30萬元的生產經營貸款,給予年日均貸款余額最高3%貼息補助。持續加大低收入農戶就業培訓力度,優先安排低收入農戶公益性崗位就業。
16.強化金融保險協調保障。圍繞政策性農業保險“擴面、提標、增品”,加大農業保險品種推廣,積極開發區級地方特色險種,擴大農業保險覆蓋范圍。加大與金融部門的合作,推進政策性農業信貸擔保高質量發展,推行“共富貸”“安居貸”等金融產品。
17.加大高標準農田建設投入。大力實施高標準農田、糧食生產功能區等農田建設及改造提升工程,根據實際驗收面積,每畝按高標準農田最高4000元、糧食功能區和中低產田2000元給予補助。對同步實施高效節水灌溉項目的區塊,根據實際驗收面積,每畝最高再給予2000元補助。
18.加大“三農”人才培養。對高素質農民、農村實用人才培訓人均補助最高不超過750元/天,學歷提升給予學費全額補助。認定一批田間學校(實訓基地),對通過年度考核驗收的田間學校給予每個以獎代補3萬元。推進鄉村人才培育,統籌制定技能提升、職稱評定、參賽獎勵、從業津貼等專項政策,對年度臨平區鄉村振興工作成績突出單位與個人予以獎勵表彰,優秀農業生產經營主體每家5萬元獎勵,鄉村振興優秀人才(農創客)每人1萬元獎勵。
19.壯大新型經營主體。對市級、省級及國家級示范性家庭農場和示范性農民合作社分別給予15萬元、30萬元及50萬元的分檔補差獎勵。對新評定為市級、省級、國家級農業(林業)龍頭企業的,分別給予15萬元、30萬元、100萬元的分檔補差獎勵。支持區內規模經營主體生產、收購本地農產品,產生的涉農貸款,按年日均貸款余額2%給予貼息補助,單個主體當年度最高不超過30萬元,貼息政策與產業扶持政策不得同時享受。
20.豐富農村新型業態。每年選取10家單一電商平臺土特產推介成績突出企業和10家“網上農博臨平館”土特產推介成績突出企業,分別給予每家2萬元、3萬元獎勵,兩項獎勵涉及同一主體的,就高給予獎勵。開展合格農家樂標準化認定和星級農家樂評選,對新獲評三星、四星、五星農家樂認定的,分別給予5萬元、10萬元、15萬元的分檔補差獎勵。
(三)加快產業轉型升級,促進農業生態高效
21.推進機械強農。建設農業“機器換人”高質量發展先行縣,支持農藝農機融合示范基地、農事服務中心建設或提升改造,總投入達到50萬元以上的,按核定投資額50%給予補助,最高300萬元。落實農機作業補助,油菜、蔬菜機械化移栽、穴直播補助100元/畝,機械化收獲補助40元/畝;水稻機械化育秧補助30元/畝、插秧補助120元/畝。完善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對已列入省市補貼目錄的機具購置給予20%配套補貼,各級補貼累計不得超過機具價格的65%;對適合本區農業發展需要的先進農機具,按40%給予購置補貼;屬區內首臺(套)引進的機械,按70%給予補助。
22.實施科技強農。鼓勵區內企業與科研院所開展產學研合作,推動高校農業科研成果、專利技術在臨平轉化落地,對農業企業實施科研院所現代種業和科技合作、總投入100萬元以上的項目,按核定投資額5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300萬元。對總投入10萬元以上的農業“三新”技術試驗示范推廣項目按核定投資額5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30萬元。組建農業產業技術推廣服務團隊,開展先進品種和關鍵技術的攻關、試驗和示范,給予每個團隊每年最高10萬元補助。
23.支持現代種業創新發展。支持現代種業發展和本地種質資源保護與開發利用,每年安排一定資金用于水稻、蔬菜、水果、水產、中醫藥、林木等新品種選育、引進、展示、推廣、應用;對于獲得農作物新品種登記(認定)的,按上級有關規定給予獎補。支持枇杷園區改造提升,因改植換種產生的枇杷青苗補償費按照1萬元/畝進行一次性獎勵。
24.促進農業綠色低碳。對本區畜禽養殖企業產生的沼液開展異地配送處理服務的第三方服務組織給予40元/噸的運輸環節補助。對年施用沼液肥2000噸(含)以上的種植基地,按每施用1000噸給予1萬元的獎勵。繼續實施畜禽疫病防撲疫經費補助和畜禽強制采樣檢測補助政策。對施用綠色環保型肥料的主體,每噸分別按有機肥400元、配方肥700元進行補助,對水溶肥按售價的50%進行補助,每噸最高補助8000元;對綠色防控技術示范項目,按核定投資額的50%進行補助;支持土壤普查、土壤健康行動,支持耕地質量監測評價、保護提升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對年收集本區農作物秸稈并開展綜合利用的單位,給予200元/噸的補助,最高150萬元。繼續開展“肥藥兩制”農資信息化長效管理考核獎補。區財政每年分別安排一定資金用于廢棄農獸藥包裝物和農膜回收處置、病死甲魚處置和福壽螺防治,鎮(街道)1:1配套。
25.支持高效生態農業發展。鼓勵農業經營主體發展高效生態農業,對納入年度建設任務,新增投資額5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的項目,按照核定投資額的40%給予補助;投資規模在300萬元(含)以上的重點項目,按照核定投資額的50%給予補助,單個項目補助上限為500萬元。對實施高效生態農業項目建設,畝均投資達到10萬元以上且本政策期內(三年)核定設施設備新增投資2000萬元以上的,竣工投產后根據績效給予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26.推動數字農業發展。對獲得省市“農業產業大腦”“未來農場”認定,同時產業數據接入區級農業大數據平臺的產業經營主體,按照市級10萬元、省級20萬元的標準分檔補差給予一次性獎勵。
27.推進農業品牌建設。鼓勵農產品經營主體參與各類行業展示展銷活動,提升社會影響力、發揮農業品牌帶動作用。區財政每年安排20萬元,用于對積極參與農產品展示展銷、農業公用品牌推廣或基地(廠區)示范帶動效果明顯的經營主體進行獎勵。
28.加大鄉村土特產培育。鼓勵區級及以上農業龍頭企業發展“土特產”精深加工產業,對所需技改投入,年度總投資額100萬元以上的,給予核定投資額25%補助,最高不超過300萬元;鼓勵農業企業訂單收購糧油、水產、枇杷等特色農產品開展精深加工,區財政每年安排一定資金用于農產品訂單采購獎勵。
29.加大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著力增加優質安全綠色農產品供給,對新申報并取得綠色食品認定的農產品生產主體,給予3萬元獎勵。區財政每年安排一定資金用于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對通過年度考核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室,根據任務完成數給予資金補助,每年每家補助金額不超過1.5萬元;對通過考核驗收的新建或提升的檢測室,按審定投資額的5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5萬元。對創建區級農業標準化推廣示范項目的,按優秀、合格等次分別給予8萬元、5萬元獎勵。
30.加大農業招商引資。按照綠色、高質、高效農業發展要求,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引導激勵工商資本有序投入發展現代都市農業,為全區農業農村高質量發展注入新的活力。對投資1億元以上的特別重大項目,經區農業農村局會商后報區政府給予相應補助。
四、保障措施
(一)保障“三農”資金投入。加大財政“三農”投入力度,落實國家支持農業、農村發展的各項優惠政策。本政策獎勵標準含上級資金,如遇上級政策調整的,以調整為準。同一事項不重復享受政策,按最優惠政策執行。健全完善財金合作協同支農機制,支持建立由公共財政、農擔機構、金融機構、保險機構共擔的風險分散機制。
(二)加強鄉村用地保障。完善設施農業用地管理實施辦法,在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前提下,通過村莊整治、土地整理等方式節余的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優先用于發展鄉村產業項目。區國土空間規劃應安排不少于10%的建設用地指標,重點保障鄉村產業發展用地。每年應安排至少5%新增建設用地指標保障鄉村重點產業和項目用地。
(三)推進政策有效落地。各區級相關部門要進一步扛起責任擔當,根據工作職責推進政策有效落地,凝聚起鄉村振興工作合力。全面優化服務鄉村振興工作專班工作職能,推動鄉村振興戰略落地生根。各地各相關部門要認真做好“強村富農”政策的宣傳貫徹工作,動員全社會力量支持鄉村振興。
本實施方案自2024年4月30日起施行。2024年1月1日起符合條件的參照本文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