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3.2.2.1 人員
1) 質量保證工程師具有工程師職稱和GA類壓力管道安裝技術管理工作的經歷;
2) 配備工藝、材料、焊接、檢驗、無損檢測、管道防腐補口、理化檢驗、設備管理、清管掃線等過程的質量控制系統責任人員;其中無損檢測質量控制系統責任人員應當具有射線檢測或者超聲檢測Ⅲ級資格;或者具有射線檢測或者超聲檢測Ⅱ級資格,并且具有 4 年以上無損檢測工作經歷;
3) 具有管道安裝、焊接、機械、金屬材料等專業的技術人員不少于 20 人,其中具有工程師職稱的人員不少于 5 人;
4) 配備與各項工序檢驗相適應的檢驗人員,其中具有助理工程師職稱的人員不少于3 人。
5) 各類人員的具體數量見表 E-9。
E3.2.2.2工作場所
具有設備、材料倉庫,焊材庫及焊接試驗場地,面積不小于500m2。
E3.2.2.3設備設施
設備設施要求見表 E-10。
表 E-9 長輸管道安裝單位人員數量
注 E-6:鋼管焊接合格項目的試件位置代號按照《特種設備焊接操作人員考核細則》。
表 E-10長輸管道安裝單位設備設施要求
注 E-8:從事長輸管道(GA2)改造、重大修理的壓力管道安裝單位,其人員、生產場地、安裝設備及檢驗與試驗裝置除需滿足長輸管道(GA2)安裝單位相應要求外,還應當具有以下條件:
a) 從事帶壓密封或帶壓封堵的操作人員不少于 20 人;
b) 開孔機(其中 3 臺可以開公稱直徑 DN500、公稱壓力 6.3MPa 以上的管道)、封堵器、液壓站至少各 10 臺;
c) 夾板閥(三明治閥)、封堵頭以及開孔、封堵接合器至少各 20 臺;
d) 開孔、封堵試驗裝置以及試壓設備、抽油泵至少各 2 臺;
e) 呼吸器、防火服至少各 2 套;
不停輸專用封堵三通不同規格至少各 2 套。